嘉縣家畜疾病防治,對死豬採樣檢體。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嚴防非洲豬瘟,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白水湖安檢所,今天上午9點多,接獲漁民通報,在壽島海堤岸際發現一隻豬隻屍體,海巡人員立即馳赴現場實施處置,家畜防治所也到場採樣,將樣本帶回所內檢驗,釐清豬隻病情與來源。
海巡人員到嘉義東石鄉白水湖壽島海堤,發現豬隻屍體外觀已有浮腫狀況,人員立即依防檢疫標準作業程序,穿著防護衣,並拉起封鎖線管制現場人員之進出,通報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派員至現場協處。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及嘉義縣環保局於11點20分到現場,執行採樣,打撈及解剖等工作後,將屍體帶回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進一步檢驗及銷毀。
第四岸巡隊表示,對於非洲豬瘟疫情的掌控,將秉持「寧願多做、不可少做」、「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以最嚴謹的態度面對疫情」及「用最高的標準執行勤務」等四項最高原則,做好防杜疫情入侵的第一線工作,並呼籲民眾,如在岸際或海上發現可疑死亡豬隻,請即刻撥打海巡免付費118專線協助應處,共同防疫,將豬瘟疫情杜絕於境外,以保護我國畜牧業經濟命脈。
嘉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指山,任意棄置斃死禽畜,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移送地檢署嚴懲,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家畜所指出,若追查到丟棄動物屍體的飼主,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重懲,若因此致疫情蔓延或散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呼籲養畜禽業者,面對疫情切勿掉以輕心,務必自主落實各項防疫工作,若發現飼養動物有發生異狀,請儘速通報防疫機關處置,未主動通報疫情者,撲殺不予補償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也請勿隨意丟棄動物屍體,違者將重懲。(徐彩媚/嘉義報導)
家畜疾病防治所人員,小心採取死豬樣本。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家畜疾病防治採樣後進行消毒。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白水湖安檢所,發現死豬拉起防疫線。 海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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