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流浪狗爆衝突 男棒打鄰居險害命

出版時間 2019/08/17
高院外觀。資料照片
高院外觀。資料照片

北市一名穆姓男子喜歡餵養流浪狗,常因此跟附近住戶吵架,2017年他涉持木質球棒,近距離重敲一位曾為狗跟他爭執的鄰居頭部,鄰居倒地昏迷差點喪命,左眼視力僅剩光感。穆男辯稱誤以為對方持械要攻擊他,情急揮棒自保屬正當防衛,高院不採信,但考量穆犯案時受思覺失調症病情影響,日前依殺人未遂罪輕判穆男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另須先接受監護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穆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抗拒與他人互動交流,但非常喜歡餵養流浪狗,儘管無業仰賴父親退休金度日,他每天仍固定到住處附近爬山,一併帶麵包給流浪狗吃,當地居民擔心狗群危及登山者,屢次勸阻,穆不聽,雙方常因此吵架,關係很緊張,有人對穆丟石頭,揚言挖洞埋了他。

2017年4月3日晚間7時許,一位男住戶從山腳菜園做完農事回家,正好遇到穆男,雙方3個月前曾因流浪狗吵架,住戶故意作勢衝向穆男,穆雙手高舉隨身攜帶的1根實心木質球棒防備,見住戶仍逼近,涉用力朝住戶頭頂敲1棒,住戶應聲昏倒在地,穆轉身逃回家。

幸有路人及時報警將被害人送醫,但被害人因頭部遭重擊導致顱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一度命危,後雖動手術保住性命,左眼視神經仍因此萎縮、視力僅剩光感,還出現癲癇等後遺症。

穆男到案辯稱被害人先罵他粗話,又狀似要從外套拿東西刺他,他情急揮棒自保,想擊落住戶手裡的器械,但夜色昏暗沒看清楚,他沒有殺人意圖,且只打對方1棒,應符合正當防衛,被害人的傷勢是自己跌倒造成。

法官勘驗街道監視畫面,確認被害人雖快步靠近穆男,但手中除了手機、別無其他器械,且在不到1公尺的距離裡,頭頂挨了穆男用球棒1記重擊而昏倒在地,穆當時所持球棒重約900公克,穆也承認知道用球棒打頭可能出人命,可見穆當時心存打死對方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法官指被害人雖自承:「可能是一時衝動,想要搶穆男的球棒。」但穆男當時仍有餘裕閃避或選擇揮擊對方手腳,敲頭並非必要的防衛手段,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不過穆男經鑑定認為事發時,因病情影響而處於精神耗弱狀態,依法應減刑。

法官認為,穆男本案行為起因於被害人的挑釁舉動,並非意圖報復,惡性相對較低,穆雖無力賠償,仍有情堪憫恕之處,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共3度減刑後,輕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並命穆在緩刑期間應持續接受精神治療,另須先監護4年以防再犯,高院日前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