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挖礦竊電案搜索逮嘸人 原來台電有內鬼

出版時間 2019/08/14
呂嫌(紅圈處)去年底參加刑事局破案記者會時,被員警拍下協助搬運贓證物的畫面。翻攝畫面
呂嫌(紅圈處)去年底參加刑事局破案記者會時,被員警拍下協助搬運贓證物的畫面。翻攝畫面

新北地檢署去年底指揮警方偵辦虛擬貨幣「挖礦場」企業化經營竊電案,當時搜索20多處據點,不料,其中多處警方到場發現已人去樓空,事後檢方查出台電公司一名呂姓稽查員洩密給竊電集團,因此再度指揮警方搜索呂男住家等7處所,訊後依背信等罪向法院聲請呂男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去年底偵辦這起竊電案,查出楊姓男子(52歲)涉嫌透過人頭開網路咖啡店、娃娃機店,以破壞電表、私接線路等方式,藏身營業場所內挖礦牟利,並藉此減少鉅額的電費支出。
 
檢警當時搜索20多處挖礦場竊電集團的據點,但明明都在檢警掌握之中的犯罪集團,卻有多處據點在警方上門時已人去樓空。由於專案小組有刑事警察局、新北市刑警大隊等多個單位,檢警原懷疑是否人多口雜,不經意在某個環節洩露消息,但警方內部自行調查後,並未查出有洩密的情形。
 
由於檢警搜索相關據點時,都會通知台電公司派員會同,專案小組轉而鎖定台電公司是否有內鬼,果真查出曾在去年底參加破案記者會的台電呂姓稽查員行跡可疑,因而展開追查。
 
檢警查出,呂男身為稽查員,卻與該集團勾結,將查獲疑似竊電處所的用電實地調查書,應記載為「成案」,卻私自記載為「不成案」,並按月向楊男收取10萬元酬金。
 
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前天前往桃園市桃園區、八德區、蘆竹區等地,搜索呂男住家等7處所並約談呂男等人到案,還查扣贓款68萬5仟元、洋酒禮盒7盒、手機、(台電)遭竄改用電實地調查書、稽查手冊等證物。
 
檢方認定呂男涉犯背信、偽造文書、洩密等罪,且有串證之虞,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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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搜出的現金、洋酒等證物。劉文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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