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去年底破獲虛擬貨幣「挖礦場」企業化經營竊電案,案經擴大偵辦發現,當時曾大膽地到刑事局參與記者會的台電呂姓稽查人員,在發現竊電真相後未向公司回報,私下向竊電集團通風報信索賄現金68萬5千元、洋酒禮盒,檢警經半年追查發現涉案事證,日前將他查緝到案,訊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犯罪情節堪稱「台電版無間道」。
警方調查,台電呂姓(52歲)稽查員涉嫌在去年檢警偵辦竊電案期間,私下向竊電集團楊姓主嫌通風報信,讓至少3名竊電嫌犯逃脫警方逮捕,警方在本(8)月12日分別於桃園市桃園區、八德區、蘆竹區等處逮捕呂嫌、在逃竊電者等4人,搜出現金68萬5仟元、洋酒禮盒7盒、手機、(台電)遭竄改用電實地調查書、稽查手冊等贓證物,訊後依違反詐欺、背信、洩密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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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四大隊會同新北市刑大去年偵辦虛擬貨幣「挖礦場」企業化經營竊電集團案,當時逮捕楊姓(52歲)男子透過人頭開設網咖、娃娃選物機店,以破壞電表、私接線路等方式減少鉅額電費支出,藏身營業場所進行虛擬貨幣挖礦牟利,當時警方循線逮捕11人。
由於台電發現當時仍有竊電者趁機逃跑,懷疑公司有內鬼,檢警與台電總管理處共同成立專案小組蒐證,發現當時曾參加破案記者會的台電呂姓稽查人員行跡可疑,研判長期收取竊電大戶非法賄賂進行包庇護航。
警方調查,去年底發現楊嫌住家及挖礦場遭查獲竊電後,呂嫌利用職務之便與台電稽查制度漏洞,擅自將原本應「成案」的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為「不成案」,讓用電大戶逃過鉅額電費追,呂嫌每個月向楊嫌收取10萬元,每2個月面交收20萬元。檢察官日前將呂嫌查緝到案後,現場還扣得現金68萬餘元、洋酒禮盒等贓證物,估計台電損失上億元。
台電清查,去年底楊嫌和集團成員大量購買螞蟻礦機及大批高階電腦顯示卡組裝成挖礦機,利用旗下營業場所進行虛擬貨幣挖礦,地點遍佈新北市、桃園市和新竹縣市等處,當時查扣各種挖礦設備、比特幣挖礦機(顯示卡)1166個、查扣電子錢包內乙太幣約383顆(折合新台幣約153萬元),事後台電向楊嫌求償1500萬元。(突發中心劉文淵/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5:41
更新時間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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