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暱稱「蜜蜜」的鄭姓女子(23歲),2年前心儀一名許姓男子,不但幫忙許男拘禁劈腿的陳姓同居女友2天,還跟許男一起對陳女拳打腳踢、命罰跪地上,逼問到底有無劈腿、騙懷孕要錢等。事後,許男逃跑被通緝,鄭女到案坦承摑掌陳女,被台中地院依私行拘禁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要罰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年間鄭女與許男同租住在台中市西區一處華廈,許男與陳姓女友住在6樓,鄭女租住5樓。當持許男懷疑陳姓女友在外另交男友,且還誆稱她懷孕要錢,決定要質問陳女,鄭女因暗戀許男,所以答應幫許男的忙。同年10月8日中午12時許,陳女返回租住處,許男開始質問陳女有無劈腿、謊稱懷孕,兩人大吵。在5樓守候的鄭女,聽到吵架聲音後,趕緊上樓到許男屋內支援許男。
因陳女否認劈腿、假懷孕,許男搶走陳女手機、查看她的手機訊息內容,並與前來支援的鄭女憶一起毆打陳女,強逼陳女罰跪在地,不准離開半步,陳女膝部因此受到挫傷,左眼瞼和眼睛周圍也有淤傷。直到同年月10日上午6時許,陳女趁2人不注意,趕緊逃離報警。陳女因此遭到軟禁,長達2天之久。
鄭女到案後,坦承有摑打陳女幾巴掌,但否認有妨害自由,並稱打陳女等行為,都是許男叫她做的。鄭女還辯稱,她不但沒有不准陳女離開,還幫陳女跪求許男讓她離開。鄭女供稱因為陳女騙許男懷孕要錢,她也喜歡許男,才會幫忙許男。但許男案發後屢傳不到,已被通緝。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認為,鄭女只因要幫許男逼問陳女有無劈腿和騙懷孕要錢,就與許男共同拘禁、毆打陳女、逼陳女下跪,連續拘禁2天,直到陳女趁隙逃跑,顯然目無法紀,恣意侵害人身自由,不過法官考量過程中,鄭女曾請求許男讓陳女離開,足見良心未泯,又犯後坦承部分犯行,因此依私行拘禁罪判處鄭女有期徒刑5月,易科罰金要罰15萬元。(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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