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20多歲女子今年初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網友,兩人見面第三次時,因女子心情不好而相約公園喝酒談心,之後2人又買紅酒到旅館續攤,過程中女子疑有輕生意圖,一口氣吞了40多顆精神科開的藥,事後卻告男網友性侵,但男網友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台北地檢署函詢醫院,醫院回覆用藥過量可能會出現「解離」情況,而有失憶、無法控制身體等狀況,檢方認為在此情況下,男網友無法辨識女子有意抗拒,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被害女子向檢警自承,因心情不好,和金姓男網友見面前,曾試圖輕生,當天兩人見面時先在公園喝酒聊天,接著又買了一瓶紅酒到旅館開房間,而她趁男網友去洗澡時,把精神科開的40多顆藥物全吞了,之後就意識不清,直到隔天她在自家醒來,便向閨密傾訴自己的遭遇。
閨密聽了之後,憤而打電話質問金男,對方坦承和女子發生性關係,但堅決否認性侵,隨後女子便控告金男性侵。
金男出庭時供稱,當天在旅館他洗完澡出來,和女子喝酒後躺在床上,2人摸著摸著就做了想做的事,他全程都沒有強迫對方,隔天下午兩人睡醒後,他還幫女子叫計程車,也給女子3000元。
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走進旅館時,女子並未喝醉,而隔天下午女子回到住家樓下,不是先回家,而是走進樓下的超商用餐區趴睡多時,之後才走回家,而女子也承認,金男並不知道她吞藥一事,而之後她完全斷片,什麼都不記得。
旅館櫃台人員則證稱,對兩人來投宿一事很有印象,因為兩人沒有牽手,不像情侶,也不像偷情男女會戴口罩一前一後進出,由於兩人似熟非熟的模樣,讓櫃台人員印象深刻,櫃台人員也說,男子看起來並非撿屍,因為女子看起來意識是正常的。
再加上醫院函覆指出,女子吞下大量藥物可能會出現失憶、無法控制身體等「解離」情況,檢方因此認為,即便女子內心不願意發生性關係,但女子若未反抗或表現出來,金男也不會知道女子的意願,況且女子雖稱斷片,卻能搭乘計程車、走路回家,顯見也與一般泥醉狀態不一樣,確實可能是解離症狀,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訴金男。(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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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意見======
對於女子疑似因吞藥「解離」,與男網友發生性行為後怒提告。網友表示:「被趁人之危,真是雪上加霜」、「憂鬱症還有精神疾病患者,往往會有大量吞食藥物的情況,沒有他人幫忙控管,就容易發生藥物中毒」。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13:27(新增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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