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蘋果新聞網》進入會員新世代,為回饋升級壹會員支持,節目源源不絕推出。蘋果台推出以Video Talk形式呈現的節目,安排嘉賓與升級壹會員視訊對談。
#Me Too運動在全球延燒,身為女性難免遇過異性騷擾的經驗,
MC姊分享,高中時到補習班打工,遇到主管常言語性騷擾她和另名女同事,有次她忍無可忍出聲制止,對方竟打她巴掌,但她最後因為擔心薪水拿不到,只好拿驗傷單和對方和解了事。
律師廖芳萱分析,MC姊的主管不只涉犯性騷擾,當眾呼巴掌的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刑責可處拘役或罰金,但兩罪都是告訴乃論,被害人須在6個月內提告,且除了刑事部分,也可以提民事訴訟求償,就算對方不給薪水,也可以提告請求給付薪資,因此不用怕領不到薪水而不提告。
也曾遇過職場性騷擾的C小姐則說,剛進職場時,在政府某部門跑新聞,參加一場官員辦的餐敘,竟有1名男同業趁酒醉撫摸她的手臂,還一路從下臂摸到上臂,在場許多人都目擊,卻沒人要出聲幫她。
律師廖芳萱說,實務上摸手、摸肩這類就算刑事告不成,也可以提民事訴訟求償,過去曾處理過有公司同事尾牙,男同事因為照相時摟女同事的腰挨告性騷擾,最後檢察官勸雙方和解收場,因為若不和解,對方也可循民事訴訟求償,因此就算刑事告不成,民事部分還是可能會判賠。
C小姐另分享,後來又曾遇過1名男同業假借追求,深夜常傳訊息騷擾,甚至還在一場記者會的場合,摸她的臀部,但當時因為忙著堵訪官員,不敢放聲大喊,也沒人目擊,不知道遇到類似狀況該怎麼辦。廖芳萱建議,若是同公司可以請求公司介入協助,如果是不同公司,也可以寄存證信函表達不滿,或是傳訊息作為證據,一般人可能收到可能就會停手,不敢再繼續。
廖芳萱說,女性若遇到職場性騷擾,感到不舒服就要明確拒絕,並且告訴同事,如果被主管帶到會議室等地點獨處,可請同事幫忙注意、蒐證,作為未來提告的證據,若在密室沒有其他證人,法官通常會考量被害人有無心理諮商、事後向其他人哭訴等等的狀況,這些都可做為證據。
司法記者顏凡裴則分享過去法院針對職場性騷擾做出的判決,某上市公司總經理在春酒場合對女員工襲胸,女員工向同事哭訴提告後,檢察官傳喚當天在場其他人,發現除了這名提告的被害人,另有3名女同事也被這名總經理伸狼爪,但因這3人沒有提告,法官最後只針對襲胸1人的部分,依性騷擾罪判決總經理4月、得易科罰金12萬。
律師廖芳萱補充,性騷擾罪是告訴乃論,也就是說當事人若不提告,將無法追究,且有6個月的告訴期限。她並鼓勵女性遭遇職場性騷擾都應勇敢站出,明確拒絕並大聲說出來,不要隱忍姑息。
律師廖芳萱是台大法學碩士,執業將近20年,同時也曾擔任經濟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的委員,處理過不少職場性騷擾案件。(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4:58
更新時間:16:37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