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刊登跨國婚媒廣告 移民署依法開罰

出版時間 2019/07/31
招攬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者,每案可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不等罰鍰,資料畫面
招攬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者,每案可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不等罰鍰,資料畫面

今(31)日有媒體報導「下標買越女 婚仲搞直播片台男」,指控民眾透過臉書社團搜尋越南新娘,卻發現個人婚媒以網路直播方式提供線上選妃,從中騙取媒合費。移民署表示,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廣告,如民眾發現在臉書社團或網路等平台刊登招攬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者,每案可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不等罰鍰,且可連續裁罰。

移民署指出,報導中案件已錄案調查,如查有違法事證,均依法提報「跨國境婚姻媒合審查小組」進行裁處,移民署提醒民眾,網路世界資訊多元,民眾日常社交利用網站、臉書或LINE等社群軟體日漸增多,不論民眾是以何種方式認識外國對象,仍禁止要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

移民署呼籲,民眾勿以「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字搜尋婚媒網站,勿輕易相信網路臉書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及網路廣告,以免日後發生糾紛無法解決。至於有意尋求跨國婚媒民眾,可於移民署官網查詢合法婚媒團體,但因跨國婚媒涉異地服務,媒合過程細瑣,務必要牢記「二要三多」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要三多」指得是「要記得」與媒合者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選擇服務,雙方於婚前要「多了解」彼此家庭背景與風俗文化,婚後「多溝通」加強彼此支持,跨國婚姻才會幸福長久。

移民署日後將持續加強網路巡查力度,運用各類媒體進行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維護法紀及保障民眾權益。(突發中心劉文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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