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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處住宅大樓,昨天傍晚驚傳林姓婦人(43歲)不堪照顧患病女兒的壓力,帶著2名女兒輕生的悲劇,造成患有罕見疾病「平腦症」的11歲小女兒身亡,及時醒來求援的大女兒跟婦人躲過一劫,檢警今天下午相驗死者遺體,檢察官指示擇日解剖複驗,全案依殺人罪偵辦。
台中檢警今天下午在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相驗死亡的女童遺體後,指示擇日解剖複驗,釐清是因為服用過量安眠藥致死,還是因為頸部被勒住死亡,林姓婦人跟她的13歲大女兒因為仍在接受治療尚未接受檢方訊問。
據了解,昨天下午4點40分,林姓婦人的前夫周姓男子,接到大女兒求救電話趕到他們的住處,目睹屋內的慘況,忍著悲傷解開前妻及小女兒身上繩索,並打119求救,消防局派員到場時,小女兒已經出現屍斑明顯死亡,婦人及大女兒意識清楚,但頸部有勒痕,消防局緊急派遣救護車,將母親及大女兒送往慈濟醫院急救,晚間轉往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
台中童綜合醫院說,昨天晚間潭子慈濟醫院與院方聯繫,由於慈濟身心科病床數不足,請求支援協助轉院,童綜合方面隨即配合安排,晚間8時14分許,母女抵達急診,媽媽的友人一同隨行,急診醫師經過初步檢傷確認病況後,2人即轉入身心科病房。
童綜合醫院表示,母女2人現在生命跡象穩定,沒有生命危險、情緒穩定,他們身旁都有社會局社工陪同,今天警察、親友不斷進出女兒病房探視,醫護不清楚爸爸是否有出現,院方將安排心理師及身心科醫師進行治療。
《蘋果新聞網》追查,林婦及女兒的傷勢雖然穩定,但情緒恐怕尚未平復到可以接受訊問,尤其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林婦可能還需要時間,警方仍在等待院方的建議,再進行調查釐清。
執業律師林瓊嘉指出,林婦的行為是「殺女自殺」並非「攜女自殺」,已經明顯觸犯刑法殺人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的重罪,另根據《兒少法》規定,殺害未滿18歲的少年必須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她至少須面臨15年的徒刑,林瓊嘉感慨提醒,家中若有身心障礙兒童無法照顧,可以請社會局安排就養,不能輕易剝奪孩子生存的機會。(王乙徹、孫義方/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 1638
更新時間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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