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不了2億元高報酬的誘惑!德商台灣巴斯夫公司全球性電子材料業務工程部門總監黃奕霖,涉嫌夥同另外4名離職員工,竊取機密技術製程圖給中國廠商、並協助建廠,造成公司業務損失粗估36億元,桃園地檢署今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將黃等人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德商巴斯夫集團是全球最大化工公司,於1991年來台設立台灣巴斯夫公司,向電子生產商購買高純度化學品,加工純化後,再販售半導體生產商,該公司與台積電合作20年,亞洲地區不少半導體、面板產業所使用的高純度化學品,都源自該公司,生產的硫酸、氨水等材料規格配方可說獨步全球。
台灣巴斯夫公司全球性電子材料業務工程部門總監黃奕霖(44歲),負責集團全球電子材料業務,也是工程部門最高負責人,其他涉案的林佳葳(55歲)、余姓(45歲)、葉姓(45歲)、許姓(43歲)等人則是該公司離職員工。
策動6人的中國江陰市江化微電子材料公司,和台灣巴斯夫公司是競爭關係,為提升硫酸、氨水等高純度化學品技術,透過關係與黃男接觸。黃男私下和中國公司簽約,答應協助建造化學工廠,其他共犯隨即離職,而黃男留在台灣,利用職權侵入公司電腦,用隨身碟複製純化技術關鍵製程圖的檔案,交由同夥帶到中國,預計事成可分得2億元的酬勞。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檢察官呂象吾去年據報,經密集監控、蒐證,今年1月初趁林姓嫌犯一行人返台聚會,指揮刑事局、桃園市刑大等單位同步搜索相關人住家和辦公處,查獲工程管線配置圖、技術移轉合約書、電磁紀錄等相關證物,並查扣6人境外帳戶4000萬元。經清查6人洩露的公司技術機密、研發成本及未來業務損失,粗估超過1億歐元(約台幣36億元)。
桃園地檢署今偵結,黃奕霖等5人均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而侵害營業秘密罪嫌、刑法第317條洩露工商秘密罪嫌、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提起公訴。(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巴斯夫聲明稿
有關桃園地檢署今日起訴本公司前員工違反營業秘密法一案,
我們對此案極為重視,
巴斯夫致力於投資和保護研發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巴斯夫與客戶的生產
巴斯夫鼓勵員工積極並及時地就合規問題尋求指導。
出版時間11:48
更新時間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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