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家資訊公司辛姓董座偷吃林姓已婚女會計,2人在20個月內嘿咻200次後鬧翻,林女決定玉石俱焚,向廉政署檢舉辛男承攬國防部標案涉弊,又找辛男的羅姓妻子攤牌,羅女提告通姦,辛男在偵查期間自殺身亡。事後羅女和6子女認為林女是破壞她家庭幸福的始作俑者,求償600萬元。林女辯稱辛男自殺是因為羅女離婚又搶走董座之位,但台北地院仍認林女侵害羅女的配偶權,今判她應賠羅女60萬元。
32歲林女曾向《蘋果》投訴,老闆暗示若不發生親密關係,工作就不保,她迫於壓力,才在隔年和辛男交往,並因此獲升遷行政部門主管,後因辛男承諾要離婚娶她,她才在3年前離婚,辛男則帶她在公司附近租屋,當做2人幽會的祕密基地。
直到2017年1月間,林女認為辛男欺騙她的感情,遲不離婚,主動向辛妻坦承「我是小三」並離職結束這段關係,還向廉政署告發辛男的資訊公司承包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於2014年招標的「撫恤檔案數位化等4項」標案,涉嫌用已經建檔完成的資料複製交差,竟還通過驗收,並順利請領當期的466萬元款項,且事後此標案的宜誠資訊黃姓承辦人隨即離職,國防部的王姓承辦軍官也立刻請調。
事後林夫和羅女都對2人提告通姦,然不料,去年12月北檢偵辦期間,辛男突然自殺身亡,林夫對林女撤告,但羅女堅持提告,最後林女被依相姦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羅女另外主張,她和辛男結婚11年,生下4子,還要扶養辛男和前妻所生的2名子女,1家8口原本幸福美滿,卻因林女介入而破碎,已侵害她的配偶權,導致她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因此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羅女的6名子女則主張,林女和他們父親通姦,甚至租屋同居,父親因此長期夜不歸宿,讓他們無法得到父親關懷,之後父親更因林女而自殺身亡,讓他們和父親天人永隔,身心遭受巨大打擊,已嚴重侵害他們的家庭權,因此求償共400萬元。
林女則稱,她手中並沒有不倫影片檔案,無法以此要脅辛男將她扶為正宮,她和辛男纏訟已經2年多,不足以導致辛男自殺,反而是羅女奪走辛男資訊公司董座職位,又要求離婚,讓辛男感覺一無所有,才會選擇自殺,辛男自殺和她沒有關係。
台北地院法官根據辛男所留遺書,認為辛男不甘遭人陷害及落入騙局,且因自己行為向妻小、家人、朋友致歉及懊悔,強調自己絕無做出不法的事情,而新聞報導也只有說林女指控辛男和她通姦、涉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招標弊案、指控她侵占公款等事件,沒有證據顯示林女的行為損及羅女的6名子女權益,因此僅認定林女侵害羅女的配偶權,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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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9:26
更新時間: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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