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軒在鬧區飆車競速撞死3人被判13年,今再因開車前抽大麻判刑。資料照片
無照屁孩謝亞軒去年10月11日傍晚下班尖峰時段,和友人黃佑呈分別開車狂飆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結果謝男的車子失控衝上人行道,當場撞死3人,謝、黃2人本月5日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各判13年、11年,謝當時還被驗尿檢出二級毒品反應,他坦承在案發前數小時曾抽大麻菸,一審法官依施用二級毒品罪判他3個月、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後,法官今駁回上訴,仍判他3個月、得易科罰金。
謝亞軒(21歲)與黃佑呈(22歲)去年10月11日傍晚在馬路競速,法官審理這起車禍案時,根據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以監視器拍攝到的行駛距離和時間計算,認定謝發生事故時的時速至少高達84公里,且在交通要道一前一後競速飆車而肇事撞死3人,合議庭判決痛批謝男惡性重大,無悔意,黃男更未檢討自身所為,視交通規則為無物,2人均不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重判。
案發當時,謝亞軒因採尿被驗出二級毒品反應,他坦承自己在開車撞死人的前幾個小時,曾經抽大麻菸,檢方查出謝男曾吸毒被勒戒,去年5月才從戒治所出來,沒想到又染毒,去年12月25日再依施用二級毒品罪起訴謝男。(張欽、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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