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伯羌曾走失,家屬急公布照片協尋。翻攝畫面
作者:林智群律師(klaw)
過勞的醫師,連自己都救不了⋯⋯
案情:二○○九年四月,擔任奇美醫院住院醫生四年、三十五歲的醫生蔡伯羌在前往開刀房的長廊上突然昏倒,被送進加護病房急救。急救後雖然平安甦醒。經過搶救後,蔡伯羌終於恢復意識,但除了醫院、同事外,妻子、小孩等家人一概不認得,診斷後確認為「急性心肌梗塞合併心律不整缺氧性腦病變」,從此蔡伯羌失去短期記憶,每天起床,就得重新學習認識家人,也無法繼續擔任醫師工作,之後由勞保局認定為職災。
而事後調查發現,蔡伯羌在出事前六個月,平均每月超時工作八十四小時,已超過職災診斷認定中「發病日往前推算二至六個月,每月加班累計超過八十小時」的標準。
蔡醫師的事情發生在2009年,
到現在10年過去了,官司還沒結束,
一審以醫師不適用勞基法駁回蔡醫師過勞職災請求,
二審雖然逆轉判賠780萬(好少),
但醫院上訴三審,最高法院發回,
現在還在高等法院打更一審⋯⋯
而從最高法院判決內容來看,
主要在於二審用來認定蔡醫師過勞的法規,
是蔡醫師發病後才出來的,
是否可以溯及既往?是一個問題!
這個最高法院見解,對蔡醫師不利,
我很擔心纏訟10年,蔡醫師什麼都拿不到~
一審判決:
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勞訴字第5號民事判決
二審判決: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年度重勞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
三審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5號民事判決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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