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憲兵訓練中心受訓的簡姓學兵,2015年11月12日清晨6時許因罹患「鉤端螺旋體病」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簡員家屬認為簡在死亡前即有感冒發燒症狀,直屬周姓中隊長和陳姓醫官僅讓他在營區隔離休息,而未轉診到大型醫院診治才發生憾事,控告周、陳2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桃園地檢署認為該疾病臨床上不易由初期症狀判別,即時專業醫生也不易診斷,也沒有急救的黃金治療期,且周亦令簡員在隔離室休養、派員助三餐、陪同到醫務所等,未有照料疏失,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調查,2015年11月間在憲兵訓練中心受訓的簡姓學兵(20餘歲)在同年11月6日因身體不適到台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掛急診,經醫師診斷罹患類流感,乃開立「宜休養3天與門診追蹤治療」的診斷證明書,簡員逐級通報希望請假在家休養,周姓中隊長(35歲)要求他先回營區休息,再幫他開立全休單。
簡員11月8日晚間返回營區後,周姓中隊長指示簡員到醫務室由陳姓醫官(30歲)再行診斷後開立3日的全休單,並由周安排簡員到隔離寢室;11月10日下午,簡員反映仍然身體不適,再由陳姓醫官開立感冒膠囊服用;當晚簡員持續發燒,周隨即指示下屬帶著簡員到營區附近的診所看診,並拿藥服用。
未料,11月11日下午,簡員病情惡化、無法行走,經同袍偕同至林口長庚醫院急診插管急救後,翌日清晨6時許因「鉤端螺旋體病」導致急性肺炎肺泡內出血、心肌炎、急性腎小管壞死而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事後,簡員的家屬認為,周姓中隊長和陳姓醫官未能及時讓簡員至大型醫院治療,才發生延誤就醫情事,控告2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獲不起訴處分,家屬不服聲請再議,經檢察官持續偵辦調查後,今仍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指出,「鉤端螺旋體病」為熱帶、亞熱帶地區常見的人畜共通感染病,該疾病盛行率低,臨床上初期症狀與感冒類似,即使是專業醫師(家屬另對歷診過的醫師提告,因經衛福部醫事審議會鑑定未違反醫療常規都獲不起訴處分)也不易由初期症狀判別,何況周姓中隊長並非醫生、陳姓醫官亦僅是醫學院剛畢業的義務役醫官,且周也有指示簡員在隔離室休養、不僅免操課,亦派員協助送三餐按時回報病情和陪同到醫務所及轉診等,並未有照料疏失和延誤就醫。(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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