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詐欺犯遣送返國與否 刑事局:視何國提供情資

出版時間 2019/07/08
刑事局與台中警方破獲跨國詐騙案並將台籍嫌犯遣送返國。翻攝畫面
刑事局與台中警方破獲跨國詐騙案並將台籍嫌犯遣送返國。翻攝畫面

近年來國際詐欺案猖獗,由於我國警方強力緝捕導致許多詐騙集團將機房、人力都移往境外,刑事局也常與他國合作破獲跨國詐騙案,案件多涉及兩岸又常遭中國從中介入要求將嫌犯遣送到中國,刑事局表示,是否將台嫌遣陸原因除政治因素外,仍需考慮是由何國家提供情資而定。

近年破獲案例包括2019年1月8日破獲拉脫維亞電信詐欺機房案,經刑事局國際科調查該集團金主及在台幹部,順利於2019年1月拘提金主及相關幹部5人並查扣藍寶堅尼跑車1輛,於2017年9月遣臺110人;今年1月23日國際科與菲律賓、泰國、越南共辦詐欺機房案,分別自泰國及越南遣返各2名台嫌,並持續溯源,順利於2019年1月拘提金主及相關幹部3人;3月27日破獲台日共辦電信詐欺機房案,國際科掌握赴日從事電信詐欺犯罪之犯嫌名單,經積極與日方合作交換情資,共計逮捕10名台籍犯嫌並於3月28日遣送回台。

刑事局指出,是否遣陸原因除政治因素外仍需考慮情資提供者為何國家。以東南亞國家如越南、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為例,如陸方主動提供情資,有派遣公安部專案工作組至第3地偵辦者,該國以政治考量大多將台嫌遣陸;若案件由我方提供情資主動洽駐在國共同偵辦,迄今均由我方遣返偵審,尚無遣陸先例。(突發中心塗豐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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