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咕介紹美食的文章遭店家擅自引用,至今未刪除。翻攝「布咕布咕美食小天地」部落格
由部落客布咕先生在「痞客邦」經營的高人氣「布咕布咕美食小天地」部落格,累積有6000萬人氣,但布咕先生2017年6月撰寫了一篇介紹蘆洲的「蘆洲老牌滷味」,卻被店家官方臉書擅自引用該篇圖、文,布咕先生因此怒告並求償29萬8千元。智財法院審理認為「蘆洲老牌滷味」已侵害布咕先生介紹食物、店家,所拍攝具有原創性的5張照片,考量原本該篇文章人氣等,判決「蘆洲老牌滷味」須賠償8萬元給布咕先生;可上訴。
布咕先生所經營的「布咕布咕美食小天地」,主要介紹台灣各地景點及美食,2017年6月他撰文介紹新北市蘆洲區信義路的「蘆洲老牌滷味」,副標為「甜滋滋貴松松的老店滷味」,刊登在部落格上,但「蘆洲老牌滷味」官方臉書卻未經布咕先生同意,就引用該篇文章及照片。布咕先生因此提告要求「蘆洲老牌滷味」許姓小編賠償29萬8千元。
法官指出,從該篇文章中的5張照片,可見布咕先生企圖要表現出店面特色、食物外觀的視覺效果,已展現而具有「原創性」,至於文章內容,法官認為布咕先生著重在店家所在地點,以及店家的酸菜、豬頭皮、豆干等商品的味道,僅在對口感、價格進行常態性簡單、重覆地的描述,尚難認為已有創作性,因此僅認為「蘆洲老牌滷味」侵害「布咕布咕」5張照片的財產權。
法官考量「蘆洲老牌滷味」官方臉書直到今年5月20日仍未刪除該引用文章,所侵害照片張數、創作程度,按讚數有290個,而原圖文刊登在「布咕布咕」部落格則有1萬6千多個點閱數,按喜歡是9百多個,判決「蘆洲老牌滷味」須賠償布咕先生8萬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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