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連坐罰上路 苗栗首件同車3醉客挨罰

出版時間 2019/07/04
竹南警方連三天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前晚開出苗栗縣第1件同車連坐被舉發罰單。警方提供
竹南警方連三天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前晚開出苗栗縣第1件同車連坐被舉發罰單。警方提供

酒駕處罰新制上路,苗栗縣竹南警分局7月1日起一連3天大執法,針對內易發生危險駕車及肇事路段實施路檢攔查,3天共取締酒後駕車15件,其中包含1件1車4人,除駕駛酒測值0.58毫克明顯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同車3名喝得醉醺醺男子也遭開單告發,為苗栗縣第1件同車連坐被舉發案例。

分局長張文川表示,取締酒駕是常態性工作,大執法主要目的不是績效,而是向民眾宣導新制罰則,尤其是同車連坐及罰則加重處罰新規定。

竹南警方表示,這次連續3天執法共動員87人次警力,主要以取締酒駕為主。根據新修法令規定,提高酒駕違規罰鍰,機車處1.5萬到9萬,汽車3萬到12萬;提高酒駕拒測罰鍰到18萬,再犯36萬,採累進處罰,以及連坐處罰同車乘客。

警方表示,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處罰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希望有效嚇阻酒駕。(吳傑沐/苗栗報導)

竹南警方連三天在易發生危險駕車、肇事路段路檢攔查。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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