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母親吵架縱火燒死父親 不肖女殺人罪起訴求處重刑

出版時間 2019/07/04
劉女被控縱火燒死父親,今天遭依殺人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劉女被控縱火燒死父親,今天遭依殺人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台南市一名28歲劉姓女子與母親多次口角,5月16日凌晨在自家客廳潑灑汽油縱火,導致父親死亡,母親及弟弟受傷,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殺人等罪嫌起訴。檢方認為,被告僅因怒氣,任意以縱火方式紓解其怨,導致一死二傷,被告明知所居之處是人口稠密,卻無視汽油縱火將引發大火,釀成巨大傷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認為劉女涉殺直系血親尊親屬、殺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殺人未遂及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等4罪起訴,建請法官從重之刑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論處,今天上午移審。台南地院法官開庭審理後,認劉女涉嫌重大、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羈押。
 
南檢起訴書指出,劉姓女子(28歲)與父母親、弟弟住在台南市永康區,5月15日晚間11時與母親發生口角後,竟心生不滿,16日凌晨3時28分拿著塑膠桶、開著母親的轎車到加油站購買500元92無鉛汽油,返家後把汽油潑灑到住宅1樓客廳床墊,點火後隨即開著轎車要到新竹找舅舅。
 
火苗引燃汽油後,整棟房子陷入火海,劉母跟弟弟雖順利逃生,但劉母雙腳及會陰燙傷、體表面積33%、合併吸入性灼傷及左下肢腔室症候群等傷害,弟弟則有吸入性嗆傷。但住在2樓後方的劉父因為來不及逃生,吸入過多濃煙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吸入性嗆傷致死。
 
被告坦承買汽油,但辯稱是要燒母親的轎車,她犯案後要到新竹找舅舅,過程中已經把汽油桶棄置在八掌溪橋附近,她否認要燒死家人。
 
檢察官認為,被告雖與生母因細故發生爭執,產生情緒波動,但觀察被告反應,可以有其他因應行為選項,而不是因為產生怒氣,就以縱火方式紓解其怨,導致生父、生母、胞弟突遇暗夜惡火倉皇逃生,家庭因此破碎難圓。再加上被告明知所居之處人口稠密,卻無視汽油縱火將引發大火,釀成巨大傷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儆效尤。(辛啟松/台南報導)

劉女返家配合調查,一度和外公相擁而泣。資料照片
劉女縱火時序表。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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