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遭媒體人求償百萬 全因一通電話 

出版時間 2019/07/02
北檢檢察官林達。資料照片
北檢檢察官林達。資料照片

台北地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因為評論新聞遭《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提告求償100萬!台北司法官LINE群組內,今天PO出一張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挨告的民事求償起訴狀,《蘋果新聞網》向林達求證,他表示2年前因有媒體報導承審幸福人壽案的台北地院法官接到《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電話,質疑涉及關說,但北院調查後僅認定黃男不算關說,他因此發言評論,質疑外力干預司法,沒想到卻遭黃提告求償,林達表示這讓他更堅持要出庭捍衛司法獨立,黃則說林達的評論前提是一個錯誤的報導,對他的名譽損害很大,所以提告,但黃也稱,若林達願意道歉,他也能撤告。

林達今氣憤表示,司法獨立是台灣應該呵護珍視的價值,法官需要不受干擾的空間,才能公正審判,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掏空公司涉嫌違反《證交法》,是重罪而且犯罪所得相當高,他認為,這種案件可想而知會有很多人士想要介入,且依據北院調查報告,黃越宏自己都承認有打電話給承審法官,他的行為嚴重干擾司法獨立。
 
林達強調:「我認為我的發言是非常正確的,今天對方要為這種事勞煩民事法官,增加民事法官的工作負擔,那我也只能前往法庭去捍衛司法獨立,希望未來台灣法官在審理時不要再遭到不當外力的干擾。」

黃越宏則說:「他的職責是辦案,不能利用是司改委員的身分,對不真實的事情做評論,他的評論的前提是一個錯誤的報導,說我假採訪真關說,這對我的名譽損害很大,所以我當然要告他。」
 
全案起因2017年間《鏡週刊》以「鄧文聰掏空案驚爆一審法官遭關說威脅」為題,指稱台北地院審理幸福人壽掏空案的受命法官江俊彥,疑接到黃越宏關說電話,台北地院調查後,發出新聞稿指出,北院審理鄧文聰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期間,政風室並未接獲該案有人關說或威脅,而經週刊報導後,政風室陸續展開調查,根據受命法官江俊彥陳述,全案2016年6月2日辯論終結後,在接近同年6月29日宣判日前,接獲《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透過執勤法警來電。
 
江俊彥後來回撥,黃越宏於交談中質疑該案關於羈押裁定送達問題,並以江被檢舉差勤有問題為由,要求見面,但江認為不宜,婉拒受訪並向審判長劉慧芬報告此事,劉慧芬轉向院長報告後,法院立即訪談相關當事人了解有無不法情事。

台北地院調查結果認定,由於事隔近一年,關於黃越宏何時撥打該通電話,各方供述雖有出入,但關於通話內容部分,確實未涉及該案審判決定及相關強制處分如何處理等,且法官江俊彥及審判長劉慧芬主觀上也不認為審理過程有遭人關說或威脅。
 
林達當時批評:「台北地院最後調查結果等於是替這樣施壓的記者粉飾行為,以後記者都可以打電話給法官,說你差勤不正常,任何法官的私事都可以打電話去質疑,然後再問本案是否羈押或應該如何進行。」不料遭黃提告求償。(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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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宏。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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