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究責 陳柏廷等8被告三度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9/06/24
2015年6月八仙樂園塵爆案造成15死471傷。翻攝畫面
2015年6月八仙樂園塵爆案造成15死471傷。翻攝畫面

2015年釀成15死、483傷的八仙塵爆意外,活動主辦人呂忠吉及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行政總監林玉芬等人雖然都被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偵辦,但最終僅呂忠吉1人被起訴,去年12月最高法院判他5年徒刑定讞已發監,而陳柏廷等8人則獲不起訴,家屬雖兩度再議成功,但士林地檢署第3度偵查後,仍認定陳柏廷等8人罪證不足,再將8人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指出,陳柏廷、陳慧穎、林玉芬、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名義負責人周宏瑋、東世多媒體公司硬體總監邱柏銘、千祥舞台公司負責人廖俊明、活動色粉機槍手沈浩然、工讀生盧建佑等8名八仙塵爆涉案人,2015年10月就獲不起訴,被害者家屬聲請再議成功,士檢續查後,2016年10月第二次將8人不起訴,家屬又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士檢調查仍不完備,再次發回,但士檢第3次重查,還是認定意外發生與場地出租者無關,第3次將8人不起訴。
 
八仙塵爆意外源於2015年6月27日,呂忠吉(45歲)以其經營的瑞博公司名義租用八仙樂園舉辦購票入場的「彩色派對」,吸引約4000人到場熱舞狂歡,但當晚8時30分許,因工作人員持續用二氧化碳高壓氣體噴射舞台及舞池堆積的色粉堆,揚起高濃度粉塵雲,不慎吹入色粉堆旁的電腦燈,被燈具表面逾攝氏400度高溫引發連環閃燃,火光瞬間擴散延燒,一發不可收拾。

當時數以百計男女火中奔逃、尖叫哀號,最後共造成15死、471人輕重傷,但僅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已入監服刑,而435名被害人委託消基會向八仙及呂忠吉提團體訴訟求償99億元,以及另43人委託律師求償1億3962萬元等民事官司,仍由法院審理中。(李奕緯/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