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門夾婦害跌倒遭輾過 司機被起訴

出版時間 2019/06/21
台北地檢署外觀。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外觀。資料照片

台北一名老婦人今年2月搭乘欣欣客運公車下車時,閻姓司機沒注意老人家還沒完全下車,就把車門關上,害老婦人的腳被夾到跌倒,還被公車後輪輾傷,至今未康復,事後老婦人認為欣欣客運董事長王興蔚、總經理馮逸成沒做好員工教育訓練,連同閻姓司機一併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閻姓司機起訴,但認定王、馮2人罪證不足,不起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間,家住北市的1名老婦人,搭乘欣欣客運並在師大分部站下車,當車子停妥停靠站,全車只有老人家1個人下車,她緩慢的從公車後門下車時,才走到一半,公車就突然關上門,結果夾到她的腳,害她跌倒受傷,而公司駕駛並沒發現,門一關就行駛,後輪還輾過老人家,老人家受傷後被送往醫院急救,閻姓司機及欣欣客運董事長王興蔚、總經理馮逸成被控業務過失傷害罪。

台北地檢署收案後調閱公車內的監視畫面,發現當車門一打開老婦人才剛準備下車,車門就迅速關上,司機根本沒有確認乖客下車就關門,而對於這個部分,閻姓司機也坦承犯行,至於老婦人因為傷勢嚴重無法出庭,由親屬代為出庭表達意見。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閻姓司機有過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至於欣欣客運董事長王興蔚、總經理馮逸成,則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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