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將違收港千萬獻金 辯「挺馬英九選總統」

出版時間 2019/06/21
2003年間連戰(左)頒發中常委證書給前聯勤總部副總司令羅文山(右)。資料照片
2003年間連戰(左)頒發中常委證書給前聯勤總部副總司令羅文山(右)。資料照片

退役中將羅文山被控2008年至2012年間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收受香港博士許智明提供近千萬元政治獻金,違反《政治獻金法》中規定不得收受港澳居民政治獻金的規定,還將其中100萬元轉入自己帳戶,被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占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羅文山仍否認犯罪,辯稱錢都用於挺前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本來不可能每條捐款項目都逐條記錄,但立即被四海同心會成員打臉:「忠實記錄款項是會計基本」。
 
羅文山(80歲)是陸軍退役中將,中華民國陸軍官校第28期畢業,歷任陸軍裝甲51旅旅長,駐美國武官、機械化109師師長、裝甲兵訓練司令部司令兼裝甲兵學校校長、第六軍團司令、聯勤總部副總司令、第三屆國大代表、欣隆天然氣公司董事長,現為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兼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
 
檢方調查,羅文山在2008年、2010年和2012年間分次收受許智明指定捐款給四海同心會將近1千萬元的政治獻金,但羅文山不但未向監察院申報,款項一開始也未匯入四海同心會的專戶中,反而是放在協會另個帳戶,其中約100萬元還遭羅挪到私人帳戶和妻子帳戶中。
 
庭訊時,羅文山仍否認犯罪,辯稱那些款項是幫許智明刊登廣告,支持前總統馬英九連任總統。但法官質疑,那筆款項是在2008年5月30日才拿到,但馬英九早在同年月5月20日就任總統,羅文山辯稱,因許智明先前曾透過電話跟他說要捐款刊登廣告的事情,所以他們才會去刊登廣告。
 
法官問,查看同心會帳冊,都會有捐款人是誰、捐了多少錢等細節,為什麼當初許智明的捐款卻完全沒有記錄,之後卻又用自己名義捐回,「人家的錢就用人家名義就好,為何好像大善人一樣,要用自己跟太太名義?」
 
羅文山辯稱,不可能每一樣捐款都登錄在冊,羅文山委任律師則說,當時許智明捐款這一筆錢,就是要給羅文山做面子,所以最後才會以羅和妻名義捐回同心會。
 
法官今也傳喚2黃埔四海同心會成員到庭,對於記錄捐款細節的程序,其中一人表示,「忠實記錄款項,是會計的基本」,當場打臉羅文山。法官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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