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烏龍通報女童疑遭性侵 父淋汽油揚言自焚反遭判刑

出版時間 2019/06/21
台中榮總外觀。資料照片
台中榮總外觀。資料照片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認為台中榮總通報他的2歲女兒疑遭性侵,害他被懷疑是性侵犯,去年10月全身淋汽油走進台中榮總急診室,要求院方出面說明,否則要自焚抗議,結果反遭警方移送法辦。台中地院今依違反《醫療法》判李男3月徒刑,緩刑2年,但須付公庫1萬元並參加2場法治教育。至於李男女兒疑遭性侵部分,經社會局派員調查,最後確認女童未遭性侵,已結案。
 
去年10月8日李男(43歲)的妻子帶著2歲女兒到台中榮總門診做例行檢查,李妻提到女兒好像有尿道感染的情形,醫師認為這麼小的孩子有尿道感染問題,懷疑是否被性侵害,要李妻帶女兒到急診做性侵害驗傷採證。
 
李妻帶女兒到急診後,醫師指示必須做內診確認,李妻認為只是單純的懷疑是否尿道感染,拒絕內診,醫師稱那先驗尿看看。結果醫護入員找不到李妻,以為李妻帶著女兒擅自離院,慎重報警,警方隨即到李父工作的地方找人,而李妻和女兒2人事實上人還在醫院中。事後,全案啟動社會局性侵害通報、調查系統。
 
李男不滿榮總輕率舉動,妻子也因此擔心、懷疑女兒是否被「某人」性侵,家裡人心惶惶、雞飛狗跳,隔天傍晚,李男帶著一桶汽油和打火機到台中榮總,先把汽油先放在急診室外的人行道旁,進入醫院要求急診部的醫師和公關室主任出面討論女兒的病情,但醫院冷淡處理,引起李男不滿。
 
李男隨即把預備的汽油淋上身,沿路大喊「身上有汽油」走進傷檢站,要求主治醫師及莊姓公關主任下來說明,並揚言自焚,護理人員聞到汽油味,擔心果真自焚引發診間安全,上前勸導並通報醫院主管處理及報警。
 
李男被勸出急診室,跪坐在車道上哭喊榮總醫護人員和莊姓主任害他家破人亡,護理人員安撫相勸取走打火機並通知李妻到場後,李男才同意到急診室外的除污淋浴設備區清洗身上的汽油。
 
事後,李妻自行帶女兒至另家醫療院所進行性侵驗傷,確認女兒未遭性侵,鬆了一口氣,社會局也進行家訪、了解孩子的照護和家人相處,評估後將整起烏龍通報結案。
 
但李男到醫院澆汽油的舉動被移送法辦。李男辯稱沒有傷害任何人的意思,只因榮總一開始置之不理,只好選擇這種方式表達訴求,想讓醫院重視,未意識到問題嚴重性。

台中地院認為,李男無前科,且事發時經現場人員安撫情緒後,有配合醫護交出口袋內的打火機,移送警局也坦承認罪,對於在公共場所做出這樣的危險行為,表示歉意,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輕判緩刑,但為使他記取教訓、導正法治觀念,仍須繳交公庫1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2場,培養守法觀念。(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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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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