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蔘藥行老闆曾與妻子立下切結書,若再找女人,願無條件離婚,並付出房子和500萬現金,6年後何男竟在摩鐵慘遭妻子抓姦在床。一審刑事部分通姦罪因證據不足,何男獲判無罪,何男則反告妻子妨害秘密罪,何妻則援引當年的切結書求償千萬,仍由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中。
2010年何男(64歲)與藍姓女子(56歲)情感曖昧,何妻大吃飛醋,何男為安撫妻子,當年5月中立下2份切結書,內文分別書寫「我從今日以後不再跟外面女人連絡,如果老婆知道,無條件離婚、房子及五百萬現金」、「以後不去找女人,再見面願意無條件付出五百萬及房子」。
2016年10月30日上午9時40分,何男與藍女雙雙進入摩鐵,何妻接獲徵信社通知,與哥哥、嫂嫂一起抓姦,由徵信社員工踹開大門,何妻眼見丈夫與藍女躲在被子內,氣得掀開被子,徵信社員工則拍到全身赤裸2人。
不過,何男辯稱是請藍女幫忙按摩,事後沖澡還未穿衣服才會全身赤裸,2人並反告何妻一夥人妨害秘密罪、侵入住宅等罪。彰化地院一審結果近日出爐,法官認定何男與藍女通姦及相姦罪證不足,判2人無罪。
理由是法官審酌扣案衛生紙上未檢出精子細胞,且扣案浴巾上也沒發覺可疑斑跡,而衛生紙上的DNA跡證可能源自2人的唾液、肌膚皮削,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2 人有發生性器官接合行為,因此不構成通姦罪及相姦罪。
但何妻等人破門抓姦行為,法官認定何妻共同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何妻的哥哥、嫂嫂、徵信社員工,則因共同犯侵入住宅罪,各處拘役7日、得易科罰金。
這起抓姦不成反被告的八點檔劇情並未就此落幕,因為何妻拿出當年何男簽下的2份切結書,在刑事部分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要求何男履行當初的承諾,向何男及藍女2人連帶求償1千萬的損害賠償,此部分仍在民事庭審理中。
而讓何妻變成憤怒鳥的原因,除了何男違反切結書,藍女在2010年9月就曾打電話給何妻嗆聲「我明天找兩個帥哥把你X一下好不好」,恐也是遠因,何妻當時提起恐嚇告訴,藍女事後向賴女道歉,獲緩起訴處分,未料藍女和何男藕斷絲連,這次還讓何妻抓姦在床,面臨民事求償千萬窘境。(俞泊霖/彰化報導)
發稿時間12:20
更新事發摩鐵已歇業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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