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總隊男警員葉繼元因為蓄長髮,2014、2015年遭保二以違反服儀規定共記了53次申誡,這2年考績也都被打丙等,他提起2件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因性別認同而蓄長髮,保二卻給他「考丙」是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但法官都判他敗訴確定,葉繼元仍不服,今到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他受訪說:「訴訟過程中,長官還是經常要我剪掉長髮,我覺得這種性別歧視始終存在,去年6月已辭去警職。」
葉繼元(32歲)今天下午在司法院前,與台灣警察權益推動協會、同志諮詢熱線等聲援團體成員喊著:「只改制服,不改歧視!」等口號,呼籲大法官不僅應保障同性伴侶的結婚權益,也要保障同志的工作權不會因為性別歧視而受到侵害,甚至無法保住工作。大法官書記處人員隨即到司法院前接下葉繼元的釋憲聲請書。
葉繼元受訪說:「我現在已經離職了,去年6月就離職,因為這官司對我來說其實壓力很大,我2008年開始從事警職,跟長官在蓄髮、性別方面一直有衝突,這樣子過了10年,一直沒辦法有個結果。」
葉繼元還說:「訴訟期間長官還是說希望我去理髮,符合男警的規定,一直處在這環境之下,對我來說壓力蠻大的,覺得這環境大概就是這樣子吧,沒辦法,目前大概不會考慮其他公職,去年辭職後,除了專注透過司法爭取權益,也在警察權益推動協會工作。」(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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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髮男警葉繼元(左二)今到司法院聲請釋憲,司法院人員接下聲請書。丁牧群攝
長髮男警葉繼元(中)因為蓄長髮,連續兩年考績被打丙等,因不堪歧視去年已辭職。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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