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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高雄市的黃姓與林姓男子,先在高雄竊取其他機車車牌,換到自己的機車上,再遠赴屏東東港飛車搶奪一名落單婦女的皮包,以為可以躲避警方的查緝,但警方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畫面,還是循線將2人逮捕,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黃男被判刑1年6個月,林男被判刑1年。
家住高雄小港的25歲黃男是在今年2月23日,載著林男從小港住處到大寮一棟社區大樓,在上午11時30許,竊取林姓被害人的機車車牌,懸掛在自己的機車上,立即前往屏東東港,在12時40分許,行經新基街22巷,見周姓婦人單獨走在路上,於是乘其不備,由黃男騎著機車從後方接近,再由林男出手搶奪周姓婦人背在右肩的皮包,2人隨即騎車到高雄林園竹坑墓園內,朋分搶得的6千元。
東港警分局東濱派出所接獲報案,在沿線過濾上百支監視器,先鎖定搶嫌機車車牌號碼,但警方發現兩人是有備而來,車牌也是竊取路邊的機車再裝載上去,案情一瞬間陷入膠著,所長郭瑾樺於是親赴遭竊車牌機車所在地,訪查周遭住戶裝設的民間監視器及公家監視器,仔細監看畫面後終於發現兩名相同特徵的男子,騎乘原本車牌號碼的機車,鬼祟的在大廈附近找尋下手目標。
警方鎖定號牌後到黃男租屋處埋伏,為了避免嫌犯發現,還將汽車熄火,一群人透過窗戶微小的隙縫刻苦的吹著自然風,苦不堪言,但終於看到黃男頭戴與犯案時相同的安全帽準備發動機車,立刻衝下車將黃男壓制在地。
警方當場在黃男褲子內發現一支毒品海洛因針筒,黃男子也坦承是因缺錢花用才行搶,警方再循線逮捕到林男,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黃男被判刑1年6個月,林男被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羅琦文/屏東報導)
出版時間:1543
更新時間:1840
黃男先偷機車車牌再飛車搶奪,警方不眠不休調閱上百支監視器,埋伏守候,終於逮捕黃男。警方提供
警方在黃男褲子內發現一支毒品海洛因針筒。警方提供
黃男行搶時所戴安全帽。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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