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顧問賴國安住家遭爆料違建遲未拆除。投訴者提供
彰化縣縣政顧問賴國安住家大樓露台違建,遭爆料早在前年就有公文白紙黑字認定,縣府還表示要先行勸導自行拆除,並依縣內執行違章建築取締措施規定辦理,不過如今違建仍完好如初,投訴者質疑賴國安有縣府當靠山,違建更有恃無恐。不過賴國安喊冤,指違建有其歷史背景,也未向縣府施壓。
爆料者指出,近年屢有違建影響公共安全火災案件,賴男住家露台違建也影響公共安全並涉及侵占公設,過去大樓管委會也曾要求限期拆除,但賴男都置之不理,而縣府雖指出列管待拆,不過違建仍存在,萬一發生火災影響逃生,誰能負責。
賴國安則說,當初10餘年前購屋時,因小孩仍小,憂心樓上恐有東西掉落露台會砸傷孩子,因此就與管委會商議在露台部分加蓋,也獲當時管委會同意,如今被查報違建,他也未施壓縣府,也會配合縣府拆除時程,他認為爆料是社區內糾紛。
彰化縣建設處長劉玉平則否認拆違建會因人設事,強調與違建人身分無關。劉玉平說,本案涉及擅自建造部分,確實已認定為違章建築並做成拆除處分,而縣府執行違章拆除次序,是依縣內《執行違章建築取締及拆除措施》辦理,只要涉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環境污染重大或是製毒廠所、妨害風化場所等影響社會秩序重大者,會列為優先拆除對象。(俞泊霖/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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