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事故至今已過228天,宜蘭地檢署今上午偵結此案,並依過失致死起訴司機員尤振仲、時任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共三人。主檢察官江貞諭指出,普悠瑪自2013年投入營運至事故發生前,ATP的遠端監視系統都沒有發揮功能,明明6年來司機回報異常或關閉共有6百多次,綜合調度所的電腦系統卻沒有任何資料,江貞諭痛批,這6年來司機恣意關閉ATP系統或超速,乘客暴露在高度風險中,卻沒人能掌控。
江貞諭表示,台鐵局在1999年斥資30多億,建置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行車安全防護系統,該系統是在軌道及駕駛台設有感應器,並經由系統設定該段速限,只要系統正常運作狀況下,無論司機員再怎樣拉電門、加速,都無法超過設定值,甚至還能夠強制煞停。
而當時普悠瑪列車購置時,契約規範ATP系統相關訊息,應可透過電腦回傳綜合調度所,但這個遠端監視器桶最後卻沒發揮作用,問題就出在測試與驗收階段,江貞諭痛批,遠端監視系統沒有連接乾接點,一個儀器插頭沒插上,有辦法回傳嗎?
「台鐵局有責任在驗收、營運時把這個問題找出來,但他們沒有。」江貞諭指出,契約中明定「整備測試」階段台鐵應檢視通信相容性,也就是電訊傳通,與台鐵局現有系統是否相容,但整備測試中卻沒有驗出來。
江貞諭怒斥,自2013年普悠瑪列車投入營運以來,司機員關閉ATP或有故障時,依照正常程序會通報調度員,ATP遠端監視系統的電腦畫面也應該顯示或發出告警音,且根據台鐵統計,普悠瑪營運以來,司機員回報關閉ATP或故障的紀錄有600多筆,但在遠端監視系統的電腦上卻沒有任何資訊,綜調所渾然不知。
「檢調團隊辦案時覺得不能接受,卻也必須接受的事實。」江貞諭坦言,普悠瑪長期營運以來,我們都暴露在ATP遠端監視系統沒有發揮功能的狀況下,6年來無論是司機恣意關閉ATP或超速,這樣子的高度風險,卻沒人能掌控。
江貞諭也指出,2014年4月6日台鐵也曾發生「後壁事件」,當時同樣是司機員關閉ATP系統,導致列車冒進號誌,雖幸運未釀人員傷亡,卻造成轉轍器撞毀,當時綜調所也被檢討,所長吳榮欽卻沒有做出改進。
因此除此次翻覆事故超速的司機員尤振仲外,也認定當時任機務處副處長、同時也是試車小組成員的柳燦煌,及綜調所長吳榮欽都有疏失,皆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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