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歇業的台北SPARK夜店2014年發生殺警案,警員薛貞國遭夜店的群眾用紅龍柱打死,震驚社會,共有67人遭起訴,其中57人被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等罪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起陸續傳喚發監執行,而第一波被通知入監服刑的包含藝人易淑寬的兒子易寶宏、要角萬少丞、蕭叡鴻、周譽騰、郭世均等8人。易寶宏上午近10時到北檢執行科報到,萬少丞也於稍早在姊姊等家人陪同下向檢方報到,2人於上午近11時被送上囚車發監執行,但其餘6人都沒現身。
易寶宏上午手上拿著一杯咖啡,步入執行科前瀟灑和友人道別,記者問他會擔心入監嗎,他搖搖頭未發一語進入執行科。
今天被北檢通知須入獄服刑的易寶宏遭判刑9年、萬少丞判刑8年8月、周譽騰判刑12年、郭士均判刑11年、而蕭叡鴻判刑13年是57名被告中判刑最重的。
本案源於男子曾威豪(31歲)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和當時還是女友的劉芯彤(26歲),在北市信義區夜店SPARK喝醉,被安管人員趕走,隔天凌晨2人透過蕭叡鴻,糾集數十人重返現場尋仇。
信義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薛貞國(38歲)休假獲報,趕往現場處理,他到場後表明身分制止反遭圍毆,並被多人持鋁棒及重逾7公斤的紅龍柱狠砸頭、臉,傷重不治。檢警事後分多波搜捕曾威豪、劉芯彤等76人到案,部分涉案未成年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二審審理時,曾、劉成婚生女並向薛妻道歉,但仍否認指揮鬧事與殺警,其餘被告多辯稱僅在旁吶喊助勢,否認殺人或傷害致死。二審認定,曾威豪等人均無殺人犯意,僅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將曾男判刑10年、劉女判刑9年,另38人各判7年2月到12年6月不等刑期,其餘28人被依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各判刑2月到7月不等,檢方對其中67人提起上訴。
最高院指出,二審認定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與少年共犯本案,卻未詳述9人明知或預見有少年參與的依據,因攸關刑責加重但理由不備,所以發回更審詳查,另有一名被告因在審理中過世,判公訴不受理,其餘萬少丞等人57人均駁回上訴定讞。(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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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9:59
更新時間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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