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前老董稱病躲不過8年牢 「只是血糖高」已發監

出版時間 2019/06/05

老字號家電大廠大同集團前董事長林蔚山因掏空公司13.5億元,上周被依特別背信罪判刑8年定讞,新北地檢署收到判決後,火速通知他今天上午10點報到入監服刑,但現年73歲的他今天上午臨時通知檢方,聲稱身體不適要到醫院檢查,檢察官為確認他的狀況,特地前往醫院了解,確認他只是血糖過高,原本林蔚山要求派救護車載送他,但檢方認為應該沒有必要,勸他改搭私車,最後由檢方人員、妻子林郭文艷陪同搭乘林家的凌志豪華房車,直接送進台北看守所關押。因林蔚山有提出醫師診斷證明,北所下午依規定戒送外醫,將視醫師評估狀況再決定何時移監宜蘭監獄。

北所指出,林蔚山入所時因已超過午餐時間,所方有另為他準備餐點,並安排他入住病舍,與5名收容人同房,情緒平穩,其餘訊息因涉及個人隱私,不便說明。據悉,由於他有提出醫師診斷證明表示身患疾病,以及自備藥物,所方依規定需將他戒送外醫,由醫師評估健康狀況,以確定後續的醫療處置。

檢方表示,依照現行程序,向新北檢報到執行的受刑人均在每周四移監至宜蘭監獄,但林蔚山今天報到,又因疾病需戒送外醫評估,無法在明天移監,需至下周四才能移監宜蘭監獄。

林蔚山上午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後,確認是因血糖過高導致身體不適,檢察官為確認真偽,特地到醫院確認,見到林蔚山當時正躺急診室病床上休息。檢察官了解情況後認為不構成暫緩發監的理由,待林蔚山稍事歇息、不適狀況減緩後,隨即將他送往北所,最後林蔚山在妻子陪同下,步履蹣跚地踏進看守所,完成發監服刑的程序。

73歲的林蔚山2000年擔任大同總經理時,因以個人名義投資通達公司並曾擔任董事長,還為通達的貸款做連帶保證人,後來通達虧損嚴重,林男於是在2006年間,指示大同子公司尚志資產金援通達2億元,隔年再指示另一子公司尚志投資併購通達,進而將個人連帶保證通達的13億餘元債務,都轉嫁大同償還,後來在2010年解散通達。
 
2011年林蔚山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但審理期間他堅稱金援、併購通達,都是基於當時大同發展筆記型電腦的長遠利益,符合正當商業判斷。而他本案另犯《公司法》未繳納股款等罪,已先被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定讞。
 
一審原認定林蔚山沒把錢放進個人口袋,輕判4年6月。但二審認為他挪用集團資金填補通達財務漏洞,視同犯罪所得,改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合併重判8年。更一審則認定,林蔚山將個人債務轉嫁集團承受,使大同蒙受13億餘元損害,仍依特別背信罪判8年、併科罰金3億元,且全額沒收脫免債務的不法所得13.5億餘元。林蔚山不服再提上訴,但上周遭到最高法院駁回。(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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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時間 10:26
更新時間 19:18(新增入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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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山(紅圈處)今天在親友攙扶下,步履蹣跚地進入台北看守所服刑。游仁汶攝
林蔚山被通知今天入監服刑,但他聲稱身體不適就醫檢查。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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