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質問妻子「發生過幾次?」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劉姓人妻和吳姓男友人互傳「速戰速決好棒棒」、「因為你沒有很濕」等鹹濕訊息,去年底劉夫發現相關簡訊後,怒告兩人通姦,但吳男、劉女到案都否認犯行,新北地檢署查無其他具體通姦證據,今將兩人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去年12月劉夫察看妻子手機時,意外發現她和吳姓男子互傳「速戰速決好棒棒」、「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在車上」、「因為你沒有很濕,車上除了省時間和省錢沒其他好處,位置卡卡很難動,還要很緊張注意周邊」等訊息。
劉夫懷疑妻子和吳男暗通款曲,氣得質問妻子「發生過幾次?」並暗中錄音,卻得到「不知道」、「就太多次啦」、「我不知道是幾次,2次、3次、4次,反正不是1次」的回答,事後怒告2人通姦。
不過劉女、吳男到案都否認犯行,劉女辯稱不記得丈夫所提的對話記錄是在聊什麼,且當時只是順著丈夫的問題回答而已,並沒承認和吳男發生性關係。吳男則辯稱,因為和劉女熟識,對話記錄只是天馬行空地亂聊。
檢方認為,劉夫僅提出曖昧訊息記錄,錄音內容也是私人間的對話取證,無從確保劉女回答時,是出於正常且自由意志的狀態下,此外並無其他具體證據可證明2人發生性行為,因此將2人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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