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林姓男子今年初酒後請兒子幫他買肉圓,竟僅因肉圓沒加辣而痛毆妻兒,影片曝光引發公憤,林妻提告並聲請保護令獲准,林男則被檢方依傷害、強制等罪起訴,林妻的律師陳振瑋證實雙方經多次協調已協議離婚,兒子由林妻獨自監護,至於林男涉犯強制罪部分,新北地院考量雙方已和解,今判處林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同時宣告緩刑2年,但期間須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30小時;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有關林男涉嫌傷害妻兒部分,由於妻兒兩人已撤回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但有關林男強迫兒子吃肉圓及坦承說謊等,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部分,由於屬非告訴乃論,又林男明知不得以強暴、脅迫教養子女,卻仍未以和平、理性與小孩溝通,酒後也未克制情緒,認為林男所為應已加以責難。
雖然林男的委任律師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部分,但法官認為全案並無「情輕法重」,足以讓人感到同情處是拒絕,不過考量林男已坦承犯行,現已接受飲酒行為治療及親職教育輔導,也無前科,妻兒均願意原諒並給自新機會,因此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須保護管束,接受法治教育30個小時。
至於林男與妻離婚訴訟部分,上月雙方已針對小孩監護權、扶養費及共有財產部分達成共識,並且協議離婚,只剩小孩探視權時間仍持續協調中,林妻已撤回離婚訴訟、保護令及傷害罪告訴,至於外傳林男每月要給林妻1萬5500元生活費,小孩學費、補習、醫療花費也要各付一半,以及賠償金部分,律師則表示不便透露。
全案源於今年1月12日晚上8時30分,林男由於不滿兒子買的肉圓沒有加辣,且懷疑兒子說謊,威逼兒子吃下肉圓,兒子畏懼挨打吃了一口,林妻出聲勸阻,林男卻拉住兒子衣領,要兒子坦承說謊,還拿空啤酒罐揮打兒子臉頰。
林妻出手阻擋,林男竟勒住妻脖子拖到客廳,將妻摔到地上,另一手繼續毆打兒子,一邊腳踹妻子,導致兒子頭、臉、肩、胸、腹、背、腿部等多處擦挫傷,妻子則頭、腹、背、手、腿等處受傷。
由於林男施暴影片曝光,引起社會譁然,林男到案公開道歉、表示後悔,警方將林男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林妻也以不堪同居虐待等理由訴請離婚,爭取小孩監護權、扶養費。
新北地檢署1月21日首度傳喚林男後諭令他7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查出林男已不是第一次對小孩施暴,依傷害、強制等罪將他起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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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6:08
更新時間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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