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爸買檳榔3年 男童控西施夫偷摸2粒54次

出版時間 2019/06/01

早年檳榔攤為了增加買氣,不僅聘請身材火辣、穿著養眼的檳榔西施,甚至還下厚本「買檳榔摸兩粒」。但台北卻發生一件怪異的性侵疑雲,1名未滿14歲的小男童,指控平時幫爸爸到檳榔攤買檳榔,卻遭到賣檳榔阿姨的鄭姓丈夫,3年來偷摸他下面2粒54次,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僅有男童單一指訴,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只能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年僅10歲的小男童,從小就跟著父親到處閒晃,男童父親有吃檳榔的習慣,還時常騎著腳踏車、載著小孩到住家附近的檳榔攤,每次他都將車子停在一旁,然後叫小孩進到檳榔攤向阿姨買100元的檳榔,而賣檳榔阿姨的鄭姓丈夫,因為與男童的父親熟識,每次見到小男童到店裡,都與他開玩笑、還會打打鬧鬧。

但在去年10月初,男童的父親突然向警方報案,指控檳榔攤的鄭男、他的老友,從2015年1月間開始,只要見到他的兒子到店裡買檳榔,就會趁機隔著褲子偷摸兒子的生殖器,3年來共摸了54次,因此提起《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告訴。

對於指控,鄭男否認犯罪,辯稱,他與男童的父親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只要看到老友帶小孩來買檳榔,都會跟男童開玩笑,但從來沒有動手摸過對方的下體。

由於男童指稱最後一次被摸的時間在2018年9月24日,檢警調閱檳榔攤當天的監視錄影畫面,並未見到或拍到鄭男撫摸男童的畫面。另外男童也說父親曾看到他被鄭男摸,但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男童父親,他僅證稱有看到鄭男追著他的小孩在玩,當檢察官追問在玩什麼,他表示「我忘了」,檢察官再問有沒有看到鄭男摸他的兒子,他則說沒有,檢察官最後問他「為什麼你兒子說你有看到」,他則說,應該是指他見到鄭男在追他。

檢察官最後認為,全案僅有男童的單一指訴,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鄭男真的有摸其下體,因此以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網友意見======

對於男童控檳榔西施的丈夫偷摸下體54次,網友表示:「小孩的無知你當父親也跟著瞎起鬨」、「讓小孩買檳榔,合法嗎?」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15:55(新增網友意見)

 2 54
男童指控遭檳榔西施的老公(左一)偷摸下面2粒達54次。示意圖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