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距岸6.4浬摸黑拖網捕魚 海巡當場查獲送辦

出版時間 2019/05/26

海巡署蘇澳海巡隊今(26)日凌晨3時許獲報,在宜蘭頭城大溪外海6.4浬處,發現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漁船正違規拖網作業,即派遣船艇前往蒐證取締,當場查獲該船正在違規作業,透過廣播要求停止作業受檢,訊後依違反《漁業法》送辦。
 
漁船等級為CT4,總噸數66.02的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屬農委會公告50噸以上未滿100噸的漁船,依規定不得在距岸12浬內作業。
 
蘇澳海巡隊今天凌晨3時許接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通報,清查大溪外海漁船作業時,在大溪外6.4浬處,發現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正在違規拖網作業,即派遣船艇前往取締,當場查獲。船上包括台籍的陳姓船長及4名中國籍漁工,涉案的陳姓船長於筆錄後已函送送辦。
 
蘇澳海巡隊指出,漁船以拖曳網具方式作業,為主動性漁法,網具長期於海底拖掃,極易破壞底棲生態及產卵場,加上漁網選擇性低亦造成混獲,危害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甚大。
 
海巡隊說,依現行法規規定,距岸3浬內完全禁止拖網作業,3至12浬海域僅限50噸級以下漁船作業,但該船於距岸6.4浬進行下網捕撈作業已違規,依法取締函送。
 
經查,該漁船過去曾有走私未稅洋菸及違規作業捕魚遭海巡單位查獲多次紀錄。(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出版時間13:06
更新時間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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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在宜蘭頭城大溪外海6.4浬處違規拖網作業,被蘇澳海巡隊當場查獲送辦。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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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在宜蘭頭城大溪外海6.4浬處違規拖網作業,被蘇澳海巡隊當場查獲送辦。翻攝照片
海巡隊蒐證畫面。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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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在宜蘭頭城大溪外海6.4浬處違規拖網。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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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城籍漁船新永隆16號在宜蘭頭城大溪外海6.4浬處違規拖網作業,被蘇澳海巡隊當場查獲送辦。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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