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追訴期修改時效不受限 未破冷案警持續追查

出版時間 2019/05/10
刑事局對未破冷案仍持續追查。資料畫面
刑事局對未破冷案仍持續追查。資料畫面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第1項修正案,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發生死亡結果者,均不受30年追訴權效期影響,包括「林義雄民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劉邦友命案」、「彭婉如命案」、「尹清楓命案」等過去社會矚目重大命案是否永遠都在追訴期內,對此刑事局晚間指出,「林義雄民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發生迄今已逾30年,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因此不適用新修正條文,其餘3案均時效未完成,仍得加以追訴。

刑事局表示,《刑法》第80條第1項修正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本規定必須所犯罪名法定刑為「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同時具備「發生死亡結果」者,始有適用,上揭5案均屬這類案件。

但《刑法》施行法為因應本條修正,新增第8-2條,在本條修正規定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規定,不適用從輕原則。因此包括「林義雄民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發生迄今已逾30年,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因此不適用新修訂條文,其餘3案均時效未完成,仍得加以追訴。

刑事局強調,無論追訴權時效是否完成,警方針對未破重大刑案偵辦態度從未改變,對任何一條可能的線索,均會積極查證尋求破案契機,以實踐司法正義。

台灣治安史上曾發生至少5件未破重大刑案,包括疑點重重的林宅血案,當年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林義雄因美麗島案在押,警備總部在林義雄住家四周安排人員進行24小時監控,但兇嫌卻能在不破壞門窗情況下進屋,殺害包括林義雄的母親游阿妹、及雙胞胎女兒林亮均、林亭均等3人,冷血的行刑式專業手法,案發至今仍未抓到兇手。

另外,包括陳文成命案、尹清楓命案等,包括時任總統陳水扁更說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可惜因證據早已久遠,加上偵辦人員人事已非,案件多無重大進展,早已變成懸案,政府強調無限期追訴兇手,但象徵意義大於實質。

刑事局為偵辦未破重大刑案,2007年特別成立「冷案中心」,自1980年迄今,已列管70餘件冷案,除依偵辦所得到的各項事證外,也持續檢視、過濾所有的舊資料,從中積極尋找破案關鍵契機,已破獲多起沉寂10多年的性侵案和命案。

刑事局透露,目前劉邦友案仍有多條線索持續追查,彭婉如案也還有多名對象沒找到,但偵辦進度不宜曝光;其他包括花蓮三棧殺警奪槍案、中壢電器行命案等冷案,仍由專案小組持續過濾、釐清線索。

資深員警說,早年辦案採證技術不如現在,能破案的早就破了,成為懸案確實有偵辦上的難度,大家不是不想破案,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突發中心劉文淵/台北報導)

刑事局冷案中心受矚目案件
林義雄民宅血案 69年2月28日  適用舊法
陳文成命案   70年7月03日       適用舊法
尹清楓命案   82年12月10日   適用新法
劉邦友命案   85年11月21日   適用新法
彭婉如命案   85年12月03日   適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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