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二重國小葉姓女校長遭爆料用三角錐,霸佔公務車專用臨時車位,當作私人免費停車格,時間長達四年之久,相較其他教職員必須按月繳費,每天還得為找不到車位而苦惱,顯得特權又諷刺,痛批其濫用職權、中飽私囊,校長今天發3點聲明致歉,強調不會再停放,解釋校內會議雖規定免費,但考慮觀感已繳清先前4年停放費用,教育局也已介入予以告誡改善。
新北市二重國小地下停車場共有92格停車位,於2008年興建完成後委外經營,其中50格提供給學校教職員停放,其餘42格則對外開放給一般民眾,而學校教職員收費標準訂為白天200元/月、全天1000元/月。
校方於2016年內部會議決議,地下停車場設5個「公務車專用」停車格,對象限定為校長、家長會長、志工大隊長、教師會、有功社團與臨時來賓等身分,只要預先告知管理員,都可免費臨時停車。
不過校園內部人士向《蘋果新聞網》爆料指出,學校地下停車場屬新北市公有停車場,且停車格數量有限,所以老師們在周一至周五的早上都必須提早到校,找尋僅剩的停車位。但是整座停車場唯獨一個停車格,也就是「公務車專用92」是全校無人敢停的。
原來該位置四年來都固定只能停這一台車,那是校長的一台銀色CAMRY座駕,長年來利用職權,霸佔著這個車,即使車子駛離,空著的位置也永遠都只准擺放著一個三角錐,上面還貼著一張紙提醒:「學校公務車專用車位,非公務車請停其他車位!」簡直就是一個專屬特權且不用付費的私人停車位。
爆料人指出,葉校長將新北市公有停車場公器私用,把私人車輛霸停在「公務車專用 92」車位,而其他老師的車輛卻須另覓停車位,並繳交停車費,甚至讓真正的公務車因為「公務車專用」車位被佔據,而須停在校園內的各角落,導致造成車輛動線與學生的活動範圍交織,嚴重威脅學童的安全與活動範圍。
葉姓校長發出三點聲明道歉並說明指出,因學校停車場自2005年起委外經營,即不受新北市校園收費標準限制,委外廠商考量校長及家長會長丶學生球隊車輛等有公務停車需求,經校內停車管理會議決議,提供免費公務專用停車格,她從2016年至該校服務時,繼續延用。
第二,對於校長座車,葉校長坦承,確實不宜停放於臨時公務停車位,引起誤解深感抱歉。已立即檢討改善,不再停放臨時公務停車位,考量觀感問題,也已繳清4年停車費用9600元。最後,學校5個臨時公務停車位,該校長承諾,將回歸該用途,提供臨時因公有停車需求者免費停放,並於期末校務會議修正相關規定。
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表示,經查該學校2015年3月內部會議曾決議,地下停車場設置5格免費公務專用停車格,且明定使用人包括校長、家長會長及有需要佳賓等人使用,但校長座車不宜固定停放在校園公務臨時停車位,前天要求校長進行檢討改善,校長已將車子移至非公務臨時停車位。(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11:29
更新時間: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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