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停車費拒繳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拍賣9霸王車

出版時間 2019/05/07
落葉車1萬元拍賣。桃園分署提供
落葉車1萬元拍賣。桃園分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在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100號舉辦「霸王車拍賣會」,總共拍賣9輛車,為國庫追回117萬4600元,包括今年3、4月間因積欠停車費遭查封拖吊的「落葉車」、「行動套房車」及「定點廣告車」,因霸王車的車主仍未到場繳款,分別以4500元至1萬元拍賣。
 
桃園分署表示,今年3月15日下午1時53分停放在桃園市議會前、三民路64號停車格的車號8B-1211號車輛(2000年12月出廠,日產灰色),久佔停車格卻不繳納停車費1萬2880元,經交通局通報桃園分署查封後拖吊,拖吊時停車格滿是落葉而被喻為「落葉車」,車主迄未繳款,今日以1萬元拍定。
 
同日下午2時31分停放在桃園後火車站、桃園市陽明公園週邊保羅街22號身障停車格的車號0496-TS號車輛(1996年4月、裕隆藍色),積欠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費1萬1195元,執行人員查封時發現車內有棉被、枕頭等家當,車外還有懸掛晒衣架,宛如「行動套房車」,經拖吊後車主仍未繳款,今日以5100元拍定。
 
台南一名68歲黃姓男子,名下擁有53輛車,卻長期停放在停車格,作為「專案定點廣告車」,積欠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車費7萬9,640元不願繳納,4月12日上午10時許在桃園高鐵週邊、青埔路一段發現黃男名下車號ASE-0032號車輛停在停車格當廣告車,桃園分署與交通局立即派員現場查扣拖吊。迄今車主仍未繳款,車輛在今日以4500元拍定。
 
桃園執行分署主任執行官王姝雯表示,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合作,透過交通局即時通報系統,只要積欠使用牌照稅或停車費、酒駕罰鍰車輛停放停車格,交通局就會即時通報桃園執行分署現場查扣車輛。今年1月迄今經通報系統已查扣車輛19部,為國庫追回124萬3618元,呼籲欠繳停車費車主,應自行繳納欠款,如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將移送執行分署執行,屆時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查封不動產,得不償失!(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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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
懸掛衣架的套房車5100元拍賣。桃園分署提供
4500
廣告車4500元拍賣。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今拍賣拒繳停車費霸王車。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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