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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蒲今天凌晨暗夜大火,釀成兩死一命危慘劇,因鄰居質疑「沒雲梯車怎救火!」引發爭論,高市消防局表示,大林分隊確未配置雲梯車,但並非此次意外致命原因,分隊獲報不到5分鐘內就已掛梯、破門搜救,因現場多是易燃物,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救災非常艱難,而在警消破門搜救後,鄰近兩分隊雲梯車也都陸續趕抵,此時若再朝火場射水,反而會讓火煙反轉,搜救更困難。
《蘋果新聞網》根據警消紀錄及現場採訪,整理此次意外搜救時間序:
00:38:50---大林分隊接獲火警派遣
00:39:10---大林分隊人員出勤,約10秒奔抵火場
00:41:47---高桂分隊接獲雲梯車派遣
00:42~00:43-大林分隊人員掛梯、破門,進火場搜救(伍正義自行逃到隔壁3樓)
00:54:09---高桂分隊雲梯車到達
01:04:01---小港分隊接獲雲梯車派遣
01:13:12---火勢控制
01:15---- 救出阮阿雪送醫
01:21:07---小港分隊雲梯車到達
01:25---- 救出伍玉琦送醫
01:46---- 救出伍雲龍送醫,急救至2時30分許宣告不治
01:48:12---火勢熄滅
05:31:39---殘火處理
救消防局指出,火警發生當下,因屋內堆滿書籍和文具,都是易燃裝修材料,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大林分隊值班消防員從值班台直擊文具店竄出火煙,又聽到爆炸聲響,直接呼叫隊員衝到對街救人。大林分隊長朱震說,隊上同仁衝到對街,大約花費2、3分鐘掛梯、破門,就已進入火場搜救,也就是,在雲梯車抵達前就已入室搜救。
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王國泰指出,後來趕抵的鄰近分隊兩雲梯車,都可以開進火場所在鳳林路,完全沒問題,但火場內部燃燒猛烈,消防人員也已經佈設多條水線進入搶救,若雲梯車從外朝火場內射水,不僅射不到火點,又把火煙趕進火場,這會讓救災人員陷入危險,所以才沒有升梯射水。
至於當地民眾質疑為何大林蒲未配置雲梯車,王國泰指出,大林分隊原有配置1輛雲梯車,因考量當地透天厝、工廠較多,反倒是林園區高樓較多,依轄區屬性狀況,去年才將大林分隊雲梯車移撥給林園分隊。消防局指,高市目前有30輛雲梯車,依轄區狀況、人口數及高樓數分配至各分隊,通常高樓林立的市區會配置較多的雲梯車,一般多使用在高樓救援,但如果救援位置無法讓雲梯車有足夠空間架設,也難以發揮作用。
輔英科技大學職業安全衛生系主任鄭立新副教授表示,雲梯車一般使用在高樓救火、救險,雖有便利性,但也有很多不便,如果巷弄狹小、空間不足,也施展不開來。消防隊員應該視現場狀況選擇救援工具,但如果是二樓,一般都不會用到雲梯車。
鄭立新說,凌晨發生火警常造成重大傷亡,因為睡夢中被薰醒、熱醒,其實火勢都已經很大,常讓人反應不及,老先生躲進浴室應該也是類似狀況,可能是要取水,才一時判斷錯誤。透天厝火警傷亡甚至不輸大樓火警,因為大樓有火警偵測警報器,還會自動灑水,但透天厝通通沒有,所以建議住透天厝民眾最好加裝警報器,對居家安全較有幫助。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中華民國退休消防總會總會長唐雲明研判指出,透天厝若發生火警死傷狀況,通常很有可能是延遲報案,也就是說,火警在內部悶燒了一陣子,煙火竄出才被人發現,即使消防分隊離的再近,搶救也晚了一步!
至於雲梯車配置以及現場調度是否有不當問題,唐雲明說,因屋內都是易燃物,若還有人受困屋內,貿然射水線,會造成屋內煙火亂竄,易造成受困人的安危,現場指揮官可能依據現場狀況指揮調度,才讓雲梯車在附近待命。他認為,雲梯車的配置各縣市是根據轄區狀況調配,透天厝並非是難度高的救援建物,加上不幸罹難的屋主本身也擔任義消多年,消防局應不至於延遲救災。
根據消防署官網介紹,雲梯車的主要功能通常使用於高樓火災發生時,迅速有效執行人命救助,並且利用高空射水降低建築物外部溫度及防護隔鄰建築物,避免延燒。種類可分屈折及直線兩種,高度視需求而定,30公尺曲折雲梯車市價約2600萬元,50公尺曲折雲梯車造價約3600萬元。
根據《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4條規定,消防車數量是每3萬人配置一輛,但雲梯車屬於特種車輛,在第4條第2款第3項規定,其他救災車、消防勤務車之型式、數量,由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視該地區實際救災需要配置。也就是說,雲梯車部分並沒有明確數量規定。(楊適群、石秀華、吳柏源、涂建豐/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14:38
更新時間: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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