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名長相清秀的年輕女子,因為媽媽管得太嚴而翹家,在公園邂逅1名李姓斯文男,沒想到2人看對了眼,從聊天、牽手、親吻、抱抱到脫光衣褲上床,膩在一起整整4天,每晚都在啪啪啪,事後家人發現報警處理,指控李男利用女子有心智障礙發生性關係,但因女子拒絕到庭作證,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李男利用女子心智缺陷發生性關係,因此處分不起訴。
去年8月16日晚間,這名年輕女子,因為不想回家聽家人在身邊碎唸,生平第一次做了重要的決定,決定翹家過自己的生活,單純的她身無分文,也沒什麼朋友,就漫無目的一路走到一處公園,靜靜的坐在公園的一隅。
不久,1名長相斯文的李姓男子經過公園發現女子一直呆坐在椅子上,決定上前詢問她,2人天南地北聊了很長一段時間,女子覺得李男人很好,就告訴李男,她是第一次翹家,沒有地方可以住,身上沒有錢,但不想回家,李男就問她要不要到他家裡過夜,女子露出開心的笑容說好。
2人一同返回李男的住處,當天晚上就有了第一次的性接觸,之後的3天裡,2人一同外出吃飯、外出購物、坐公車、逛公園、看電視、聊天、睡覺、探索身體,無時無刻都膩在一起,每天晚上都在啪啪啪。
2人相處4天後女子返家,在家人追問下得知她與公園認識的李男發生了性關係,家人認為女子有心智障礙,李男利用她不懂得分辨是非,假好心的把她帶回家發生性關係,因此對李男提起乘機性交罪告訴。
李男到案後坦承與女子發生了4次性關係,但否認有利用女子心智缺陷趁機和她發生關係,辯稱在公園見到她時,與她聊了好久,看不出來有心智狀況有問題,那天因為聊到天色很晚,又不知道她住在哪裡,怕有危險才問她要不要到他家,2人回家後很自然的發生性關係。
由於在警方偵訊時,女子在專家協助下說出有和李男親親,李男還有摸她的胸部及下體,也有發生性關係,每次都有經過她的同意。當案件移送北檢,檢察官為釐清案情,想要請女子及其家人到案說明,但全都拒絕甚至抗拒出庭。
檢察官最後依照相關事證,採信李男辯解,認為李男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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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意見======
對於斯文男遇上翹家清純女,連啪4天4夜而挨告。網友表示:「所謂斯文男就是凡是做甚麼都有經過女生的同意,如果用強的就叫色狼」、「怕他(她)有危險帶回家怎不是報警?超噁的」、「女生說男生好色,女生也是一樣」、「會不會是4天男的被榨乾才回家?」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13:20(新增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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