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不止告房客 連親友員工也難逃厄運

出版時間 2019/04/30

「惡房東」張淑晶除與1百60多名被害人有租屋紛爭,也跟親哥張振盛為了房屋、父母撫養費對簿公堂,更跟昔日投資好友「信合美眼科」院長盧雪玉翻臉互告,而張向人承租房屋後也被告求償,甚至作為張淑晶員工也難逃,1人工安意外身亡,1人離職後遭追債,似乎對照了盧雪玉法院作證形容張女「個性暴躁易怒,人欠1分,報復10分」該句話。
 
張淑晶曾跟兄張振盛投資房屋、股票,後兩方互爭新北市中和公寓、台北市復興南路房屋而上法院,中和公寓後判張女所有確定,復興南路則判張兄勝訴確定。另張女也跟哥追訟父母扶養費,新北地院前年8月是裁定張男每月須給父母共1萬5千餘元。
 
另新北市信合美眼科院長盧雪玉與張淑晶原是投資夥伴,多年前2人因金錢糾紛交惡,雙方互控返還借款、侵占等多件官司而互有輸贏,開庭時,盧女曾告訴法官,張淑晶「個性暴躁易怒,人欠1分,報復10分」,而她至少被告10件。近來新北地院也認為張女有私挪盧女銀行帳戶款項,共須歸還519萬餘元。

而張女當起承租房客也不好惹,板橋一名林姓女子提告指稱,2013年她將板橋長安街一棟房屋1至3樓租給張淑晶,張女卻轉租給他人經營電子遊戲場,違反「不得供非法使用」的租約條款,她寄出存證信函停止租約,不料張淑晶仍霸屋不還,因此提告討屋,最後法院判張淑晶須還屋,且須每月給付2萬5千元至直到搬遷為止

此外,2014年7年張淑晶也與黃鐸共同向一名范姓女子承租新北市中和區一戶3層樓老屋,租約10年,張淑晶宣稱要作辦公室使用,不料事後房東卻發現黃鐸竟拆掉多處牆面,改成套房、雅房對外出租,憤而提告討屋並求償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新北地院判黃鐸須給付223萬元確定。
 
張淑晶也非好老闆,2014年3月她派遣廖姓員工到新北市新莊區福營路的租屋處裝設冷氣機鐵架,卻未提供安全帽、安全繩等防護裝備,導致廖男踩破老舊雨遮,跌落地面死亡,法院已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張淑晶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1萬元定讞,民事部分另判她及公司須賠償廖男子女共270萬元確定。
 
另林姓員工則將銀行帳戶借給黃鐸、張女使用,離職後遭張女指控侵占2輛車及127萬元,事後新北地院發現車輛仍由張淑晶掌控中,帳戶款項也都由張女操作運用,最後僅判林男須歸還2萬餘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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