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空瓶裝自來水 他賣假「丹楓之水」逾10年

出版時間 2019/04/29
李男用來水跟回收空瓶偽造的「丹楓之水」。資料照片
李男用來水跟回收空瓶偽造的「丹楓之水」。資料照片

高雄男子李賢俐去年被檢警查獲在公寓內以私接管線竊取公共自來水後,裝入回收的「丹楓之水」空瓶,再封蓋偽裝成礦泉水,轉賣高雄市區各大酒店、燒烤店。高雄地院認定李男犯罪時間長達10年,不法獲利49萬餘元,考量他認罪且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今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判他1年2月徒刑須入獄,另就竊水部分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52歲的李男因曾經營水源販售行業,熟悉礦泉水填裝流程及銷售通路,竟為牟取不法暴利,自2008年起在高市一處公寓內以塑膠水管私接頂樓的公用自來水,再透過不知情的陳姓女子向商家回收「丹楓之水」寶特瓶空瓶,在自家住處以刷子清洗空瓶後,將自來水注入回收空瓶後封蓋,再以每箱12瓶(每瓶1400ml)礦泉水70元的低價,賣給高雄市區各大酒店、燒烤店等營業場所,10年來不法獲利49萬餘元。
 
檢警偵辦期間到李男位於三民區的住處兼製水工廠搜索,當場查獲遭仿冒的「丹楓之水」140多瓶、製造機具、客戶名單、瓶蓋2850個、紙箱2710個及2萬多個回收空瓶。
 
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已違反商標法、詐欺取財、違反食安法    「製造及販賣假冒食品」等罪,應從一重依違反食安法判刑1年2月,另竊水水1罪則判刑4月,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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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在撿來的丹楓之水空瓶中灌入自來水販售牟利。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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