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爸爸酒後竟變樣 痛毆兒女遭判3個月

出版時間 2019/04/29
新竹地院認定這名暴力父違反保護令罪,判刑3個月。資料照
新竹地院認定這名暴力父違反保護令罪,判刑3個月。資料照

新竹縣1名馮姓男子,去年7月與妻子在家喝酒卻起口角,妻子怒返娘家,不料留在夫家的4名小孩卻無端受氣,其中長女只因玩具沒收好,被馮男摑出熊貓眼;次女沒拔電視插頭,就被馮男拿奶粉罐、鹽巴罐丟頭;妻子返家後發現兩女兒傷痕累累,氣的報警,新竹地院依違反保護令,判馮男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馮男(37歲)未飲酒時,對兒女相當親切,是個好父親形象,但喝了酒就性情大變,對妻小經常暴力相向,兒女經常臉腫黑青,當時妻子帶著4名小孩報警申請保護令,警方也宣讀保護令並要求馮男戒酒,同時禁止侵害、騷擾小孩。
 
不料2018年7月中旬,馮男與妻子又在家喝酒,兩人因細故吵架,妻子一怒之下竟丟下4個10歲以下的小孩,獨自跑回娘家,馮男氣炸,竟將氣發洩在4名小孩身上。
 
長女只因沒收好玩具,被馮男當著其他3名小孩面前掌摑頭部及身體,甚至拿玩具打長女,導致長女右眼「熊貓眼」;次女沒拔掉電視機插頭,馮男竟又暴怒拿鹽巴罐及奶粉罐丟次女頭部、身體,甚至毆打她胸口及身體,次女頭腫瘀青。
 
妻子隔天返家見兩名女兒鼻青臉腫,憤而怒控馮男違反保護令,馮男被警方帶走,開庭時馮男當場向法官坦承動手打小孩。
 
法官認,被告是被害人的父親卻漠視法院保護令,且已有違反保護令紀錄,卻不知深切警惕,對未滿12歲的小孩暴力相向,未體認家庭成員相互尊重的精神,漠視國家法令,應予譴責,因此依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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