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花1萬元選里長買4票 沒選上還遭判刑

出版時間 2019/04/26
里長候選人林淑真透過包租公賄選,台中地院判處緩刑。資料照片
里長候選人林淑真透過包租公賄選,台中地院判處緩刑。資料照片

去年台中市豐原區葫蘆里里長候選人林淑真選前交付1萬元給樁腳陳銀銓,指示陳男以1票1千元向房客買票,事後檢方查獲陳男共向4名房客行賄,台中地院今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判林女和陳男各1年10月、1年徒刑,另須各支付公庫6萬、3萬元,且一併宣告2人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
 
去年里長選舉,曾任市民任代表的林淑真出馬參選,目標對準已連任2屆的里長吳大川,去年10月中旬,林女交付1萬元現金給80歲的包租公陳銀銓,指示他代為向有選舉權的房客賄選。
 
陳男利用發放選舉公報及選舉通知書一併向5名房客買票,但其中1人沒有投票權,買票傳聞隨及傳開,林女和陳男也遭檢舉而被查獲,最後該里仍由原任里長林大川連任。(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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