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富商的北市男子鄭家堯,2014年起多次與外籍朋友的13歲女兒偷嘗禁果,遭判刑7年6月定讞。鄭家堯原定上月27日應至士林地檢署執行入監,但他以父親生病為由請假,檢察官改訂今天上午10點報到,不料直到下午4時,最後一班囚車開出,鄭男都沒有現身,士林地檢署因此已開出拘票,要拘提鄭男到案執行。
受害少女父親得知鄭男今天要入監,一早就到士林地檢署守候,卻始終沒見鄭的蹤影,他以英文氣憤表示:「他被判刑定讞,入監還能請假,台灣司法制度很荒謬,我來這等他,就是要看他入監,他卻沒有出現,我無法置信。」
鄭家堯(50歲)曾在2010年與藝人林依晨交往約1年,之後兩人因故分手,之後在2013年間認識被害少女父親,進而與少女全家互動頻繁。判決指出,鄭男利用當時僅13歲的混血少女年少識淺,趁少女父母外出機會,用手指對少女性侵得逞,之後更把少女帶回自己家偷嘗禁果,還曾向少女父母謊稱跟女友邀少女一起去宜蘭玩3天,實際卻是帶少女到飯店嘿咻。
雖然鄭男始終堅稱僅與少女同遊、過夜,沒有發生性關係,並辯稱少女父親向他借貸新台幣17萬多元,雙方有爭執,少女才誣陷他性侵藉此報復。但因少女清楚敘述雙方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地點與過程,還能明確描述鄭男身體特徵,加上鄭未通過測謊,高等法院因此採信少女說詞,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鄭7年6月徒刑,鄭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在2018年間駁回,全案定讞。
士林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原要求鄭家堯在上月27日執行入監,但鄭家堯以父親生病需要他照顧為由,聲請延後入監,執行檢察官因此改要求他今天上午10時到地檢署到執行科報到服刑,沒想到直到下午4時最後一班囚車開出,鄭家堯都未出現。
一早就到地檢署守候卻撲空的少女父親,對《蘋果新聞網》表示,在英國被判決有罪,就會立刻被監禁,但台灣卻沒有這種規定,「很荒謬(ridiculous)」,他說,女兒上個月得知鄭家堯請假沒有入監,情緒十分失落,「她告訴我她很痛苦、很傷心,也睡不著,很擔心,覺得自己很像是輸了,唯一能做的只有哭…她的情緒嚴重不穩,甚至曾1周無法上學」。
少女父親說,他今天特地把工作排開,就是要到地檢署看著鄭家堯入監服刑,「我會一直在這裡等著,就是要看到他上手銬入監服刑,也好告訴女兒事情結束了,重新展開新生活」。士林地檢署表示,若鄭家堯今日未到執行科報到入監,已經依法開出拘票。(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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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6:37
更新時間: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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