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皮夾3分鐘後放回 錢不見了被告侵占喊冤

出版時間 2019/04/15
掉落在馬路中間的皮夾,正好被返家的黃男撿到。翻攝畫面
掉落在馬路中間的皮夾,正好被返家的黃男撿到。翻攝畫面

屏東一名擺攤賣羊奶的黃姓民眾向《蘋果新聞網》投訴並PO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他在每天返家的必經路上撿到一只皮夾,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因此被控侵占,黃男無奈喊冤,撿到後打開來看,比對名片、身分證就是電器行的無誤,趕忙回頭放回失主車子引擎蓋上,沒想到事後失主發現皮夾內的3至4千元現金不見而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從黃男撿到皮夾到放回皮夾,關鍵的3分鐘畫面,皮夾內到底有沒有錢、黃男又到底有沒有將錢抽走,到底有沒有侵占,成了羅生門,由於失主已經提告侵占,警方將黃男依侵占遺失物函送偵辦。
 
從電器行的監視器畫面顯示,5日晚間10時許,電器行邱姓老闆的休旅車開到店門口停放,就在要下車的同時,錢包就不慎掉落在馬路中間,但老闆似乎沒有察覺,直至6日凌晨12時23分,正好被隻身返家的黃男撿到,黃男繼續往前走出監視器畫面範圍外,凌晨12時26分,黃男又將皮夾放回休旅車的引擎蓋上後離去。
 
黃男帶著《蘋果》返回當天撿到皮夾的古松西巷上並喊冤稱,當天因為接近凌晨才結束擺攤,撿起馬路上掉落的皮夾,單純只是因為很晚了想快點回家休息,隔天再拿去警局,沒想到一打開皮夾比對名片、身分證,就是電器行老闆的,才會趕忙回頭將皮夾放回車子上,只是沒想到3天後接到警方通知被控告侵占,無奈地說:「呵呵!莫名其妙又倒楣啊!」他甚至氣得說,早知道就丟水溝。

不過他也強調,我沒有拿錢,他也沒辦法證明我有掏錢。也曾試著致電給電器行企圖解釋,但對方不聽回說「去找警察說」,讓他決定極度無奈。
 
電器行業者相當低調說,隔天早上7點開打開店門,看見在引擎蓋的皮夾,才發現「原來皮夾曾經不見過」,皮夾內雖然證件、信用卡都在,在3千至4千元的現金卻不見了,也怕會有信用卡被盜刷疑慮,因此前往報案,「一切交由警方處理。」
 
屏東從崇蘭派出所表示,接獲邱姓民眾報案皮夾在住家前遺失,過濾現場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從皮夾掉落現場只有黃姓男子經過,黃男撿到皮夾後離開3分鐘後又放回,由於邱男指控是黃男將皮夾內的3至4千元錢拿走,監視器畫面沒有錄到黃男拿錢的動作,警方積極調閱其他監視器釐清真相。(李卉婷/屏東報導)

《蘋果新聞網》對網路傳聞,會查證真假及調查真相。
這則新聞,我們做了以下查核:
●採訪投訴者,並帶著記者回到案發現場還原事發經過
●向電器行及警方求證確有提告侵占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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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監視器畫面的時間推算,黃男撿起皮夾離開3分鐘後,將皮夾放回車子的引擎蓋上。翻攝畫面
黃男將皮夾放回引擎蓋上後,準備離去,強調並沒有抽走皮夾內的錢。翻攝畫面
皮夾就這樣被放在引擎蓋上,直至失主睡醒後發現。翻攝畫面
黃男帶著記者重回撿到皮夾的現場。李卉婷攝
黃男每天返家的必經路,撿到皮夾,因為未第一時間報警,反而遭控侵占。李卉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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