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桃園市蘆竹區一名十八歲男子日前強暴一名十三歲少女,少女的朋友幫忙討公道,昨晚把這男子強押到桃園區富國路,在路邊拔光男子的衣服動私刑,對他又踹又打、下體噴辣椒水,一夥人還用手機拍下影片放上LINE群組,蘆竹警方循線約談十二人到案說明,以恐嚇、傷害、強制等罪嫌送辦。
桃園一個LINE群組昨晚流傳一段一名男子涉因為嫌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少女朋友帶到路邊脫光衣服動私刑的影片,影片中男子全身赤裸站在路邊,旁邊有多人斥喝要他站好不准躲,其中一人拿出辣椒水朝他下體猛噴,男子一臉惶恐說不要,但在眾人包圍下不敢動,拍攝的人要這男子自己報出姓名和住址,並大聲質問他「為什麼強暴人家,對方只有13歲也吃得下去」,過程中有人出腳猛踹男子,雖然有其他人制止,最後還是有人忍不住拿了水壺往男子頭上猛砸。
這段影片很快傳到蘆竹分局警員手上,轄區警員循著影片中的地址找到被打的男子,依據他的供述確定動手的共有12人其中8人未成年,警員從昨晚到今日凌晨一一通知他們到案說明,涉案人全是蘆竹當地人彼此都認識,他們是被害少女的朋友,因為氣憤不過把男子找出來教訓,偵訊後以恐嚇、傷害、強制等罪嫌函送法辦。
至於被打的男子蘆竹警方證實他確實涉及一起妨害性自主案,被害少女未成年,前天在監護人陪同下到分局報案,這部分也已調查完畢將函送偵辦。
對於民眾自己動私刑的行為,蘆竹分局呼籲民眾,如遭到不法侵害應該要循司法體系主張自己的權益,擅自動用私刑的行為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
律師呂理銘表示,年輕人血氣方剛遇到不平的事會比較衝動,私刑的行為或許滿足了自己內心的公平正義,但以暴制暴如果不被制止,社會將失序,私刑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傷害、強制等罪嫌,如果因而致人重傷、死亡者可處三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突發中心吳詠平/桃園報導)
出版時間 13:25
更新時間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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