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購買96堂日文課程,卻只上了6堂就得移居國外。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我今年1月向北市菁英國際購買日文課程,但因為全家要移居國外,無法繼續上課,現在希望能申請退費,但課程開通日是1月21日,截至7月22日止已使用6堂,總堂數共96堂,剩餘堂數90堂,想請問這樣是否可退費?
律師鍾芝宣答:
依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只要學生在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1/3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即可退費50%;反之,則全部不予退還之規定。可見退費的標準,在於提出退費時間,有無超過「全期(或總課程時數)1/3」,本件讀者申請退費時總剩餘堂數還剩90堂,尚未超過總課程時數之1/3,因此依規定應可退費50%。
所謂總課程時數的認定,依行政院頒佈《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若有贈送修業期間,亦應將各該期限合併納入契約範圍內,來認定消費者申請退費是否超過總課程1/3。
另外,依據行政院頒佈《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條規定,如有遇到業者擅自變更課程內容、併班、教師、時間、上課地點以及若有場所不安全等問題,讀者亦可據此主張終止契約,並要求業者退費。(賴心瑩/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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