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書局創辦人逝世爆財務糾紛 妻挨告侵占千萬資產

出版時間 2019/04/07
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中央社
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中央社

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於2017年農曆年前逝世,次子劉仲傑接手公司,去年三民書局控告劉仲傑母親侵占公司周轉金約1464萬多元,劉仲傑也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出庭證稱,因劉母已經高齡80多歲,又長年居住美國,無法返台出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根據其他證人證詞認為,該帳戶一直都在劉母名下,劉母主觀認定帳戶中的錢是自己的,應無侵占犯意,且此案應屬財產分配的民事糾葛,因此將劉母不起訴。
 
劉振強過世後,由次子劉仲傑接手擔任三民書局及東大圖書公司負責人。去年兩公司向士林地檢署提告,指劉仲傑母親莊梅明知道她的帳戶中的1464萬多元,其中835萬多元是三民書局所有,剩下的629萬多元則是東大公司所有,但劉母卻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在2017年3月間向銀行掛失,申請變更印鑑及補發存摺,並將帳戶中存款提領一空,把公司款項占為己有。

劉仲傑出庭證稱,公司成立60多年來,該帳戶印章和存摺一直是公司會計掌管,2017年1月23日父親過世後,隔了一段時間銀行通知他,稱大哥帶著母親去銀行變更印鑑,他原本打算作罷,也沒有過問母親為何要變更印鑑和存摺,但因他是父親的遺囑執行人,之後他去申報父親遺產,大哥卻有意見,他為此發信給母親在內的所有繼承人,請大家來協商遺產事宜,公司也有寄存證信函給母親,請求她歸還帳戶中的錢,但母親始終沒還錢,公司只好提告。
 
雖然劉母長年住在美國,又因年事已高,無法回國應訊,但檢察官傳喚當時協助劉母辦理遺失補發的銀行行員,行員證稱,當時劉母是由大兒子及大媳婦陪同,劉母精神狀況良好,可以正常溝通,他有問劉母是否確定要辦理掛失,劉母回答「是」,但不知道遺失的時間和地點,因系統上一定要填,因此就以最後一次交易時間及大概遺失的地點登錄,補發過程中劉母都是自由身,大兒子和大媳婦也沒有指導如何回答,最後由劉母親自簽名蓋章。
 
劉母的長媳則證稱,當時公公胰臟癌住院,她和先生及婆婆一起到醫院探病,公公表示該帳戶交由婆婆和她丈夫處理,帳戶內的錢是婆婆的,但該帳戶之前都在小叔手中,她丈夫曾向小叔要存摺跟印章,但小叔不給,婆婆擔心養老的錢被拿走,才去申請遺失補發。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劉母是帳戶所有人,她親自到銀行申請遺失補發,應無違法之處,且她是劉振強的配偶,基於夫妻同居共財關係,劉振強將帳戶授權給妻子管理,並未違反常情,劉母主觀認定該帳戶內的錢是自己的,無侵占犯意。
 
檢察官認為,即使該帳戶中的1464萬元真的屬於劉仲傑所有,劉母只是長期提供帳戶供劉仲傑存領使用,但劉母是否有歸還義務,雙方仍有爭議,至於雙方對於遺產分配有爭執,應屬民事糾葛問題,因此認定劉母侵占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三民書局創辦人的妻兒對簿公堂,網友表示:「養兒不孝」、「公帳、私帳必須分清楚,經法院釐清也好」。

出版時間:14:00
更新時間:17:39(新增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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