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田姓男子為熱烈追求1名離婚的陳姓女子,掏心掏肺還給了對方近300萬,沒想到竟遭對方背叛,回到前夫身旁;田男不甘遭陳女拋棄,跟友人羅姓男子訴苦,由他帶著一票兄弟上門討債。陳女不從,羅男手下當場開槍押走陳女,直到家屬報警後,羅男等人才嚇得派人趕緊將陳女載回派出所;而陳女害怕被對方找麻煩,謊稱自願跟對方商談解決債務,隨即舉家搬遷躲藏。檢警事後才查出實情,日前依擄人勒贖等罪嫌起訴羅男。
檢警調查,2015年7月間,羅男怒氣沖沖帶著詹男等8個手下,持槍闖入陳女前夫住處,惡狠狠對己回到前夫身旁的陳女大叫「你從田那裡撈了不少好處,也拿了不少錢,你要拿500萬元擺平,否則會很難看」陳女回,他沒有拿哪麼多錢給她。
前夫張男見一夥人怒氣沖天,惡行惡狀要女兒立刻打電話報警,羅男上前阻止,因而與張男拉扯,羅即掏槍朝張男頭部連開2槍,幸好卡彈張男才沒死於槍下。張男被一夥人圍毆脫困後,自行往屋外逃跑。
羅男見張逃跑,即持槍柄敲陳女頭部,造成流血成傷,並強押陳女上詹男駕駛的車,押到新豐鄉一處住宅,強迫陳女付500萬元。脫逃的張男記下車號報案,警方查出車主是詹男,詹男接到警方電話後通知羅男,羅男得知家屬報案後立即由詹男載陳女到湖鏡派出所,途中更要求陳女向警稱是自願前往討論債務糾紛。
陳女心中恐懼表示同意,並在警方工作紀錄簿上簽名,自行返回後全家連夜搬離,住宿旅館躲藏10餘日不敢返家。後來檢警發現案情不單純,派人追查,被害人才說出實情。
檢警追查,羅男逃逸未到案,因此依擄人勒贖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羅男也未到案依法通緝,而負責開車的詹男先行遭起訴,日前新竹地院法官以共同犯妨害自由罪,判刑6個月,緩刑3年。(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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