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蔡興旺等3人2017年到新北市土城區知名的鼎玉鉉鵝肉店討債,涉朝店門潑灑調和漆示威卻被爐火引燃,瞬間竄燒,釀成2死3傷,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蔡男無期徒刑,2名同夥各被判刑13年與15年,二審高院今開庭,3嫌均稱無殺人動機,並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表示有悔意,合議庭訂於下月(4月)17日上午宣判。
在押的蔡男開庭時表示,已請姊姊代籌約100萬元,願先賠其中2位被害人各50萬元,其餘再談,他聲稱,若賠償仍不能獲得諒解也沒關係,「做錯事情本來就該賠償,希望家屬可以接受我的心意」,但被害人家屬不領情,認為口頭表示不足以彌補傷痛,請求維持重判。
蔡男開完庭還押時,被問到「被害人家屬好像不願接受你提的(賠償)方案,還有什麼補充方式嗎?」他答稱:「我會盡我最大能力賠償!」至於是否仍請姊姊等家人協助,他說:「是!」
本案遭縱火的鼎玉鉉鵝肉店,是由負責人林見發與妻子許因秀經營,2人育有4子,林家曾每月1天定量供應免費餐點給清寒民眾,傳美談,但林家老三林永承嗜賭,外傳林家陸續幫他償還千萬賭債,不料後來他加入詐騙集團,為林家惹來橫禍。
判決指出,林永承與綽號「阿龍」的詐騙集團首腦疑似發生黑吃黑糾紛,「阿龍」命手下蔡興旺(27歲)找林男父母討債,蔡於2017年11月27日北上,向林男父母放話「若不處理,要讓(鵝肉)店開不成!」等語,林男父母雖害怕,但沒答應幫兒子還錢。
蔡男3天後依「阿龍」指示,再度北上去鼎玉鉉鵝肉店潑漆示威,蔡找國中同學林家寶(27歲)、黃煒杰(28歲)做幫手,當晚8時許將路上買的紅色調合漆、甲苯、香蕉水混合後,黃在車內用手機錄影存證,蔡、林各持1桶下車,直接朝店門櫥窗潑灑。
當時店內仍在營業,一位男員工正在店門口煮桂竹筍,爐火引燃滴落的調合漆,瞬間竄燒,快速蔓延鄰宅,老闆娘與一位張姓員工在店面2樓逃生不及,不幸身亡,首當其衝遭蔡男2人潑漆並遭爐火焚身的男員工,全身45%體表面積2到3度灼傷,另有2位鄰居跳樓逃生骨折。
蔡男3人闖禍後快閃,隔天想搭機潛逃出境被捕,一度都被羈押。3人均辯稱潑漆討債,沒想到會引發大火鬧出人命,一審不採信,依殺人罪重判。上訴後,高院今召開辯論庭,蔡男3人仍稱當時以為店面將打烊、也沒看到有爐火,下車潑漆並沒刻意選定火源。
蔡、林2人承認觸犯恐嚇危害安全、失火與過失致死3罪,黃男僅承認恐嚇與過失致死2罪,都說一審判太重。蔡男並辯稱,若存心縱火殺人,應該用丟擲的方式,怎會如本案走近店門才潑漆,讓自己陷入危險,蔡並起身向被害人家屬鞠躬,狀似懺悔說:「我很懊悔自己為何當初這麼魯莽,希望給我機會彌補我的過錯!」
林、黃也跟著起身鞠躬,都說自己悔不當初、都願意盡自己最大能力彌補被害人,都希望從輕量刑。被害人家屬按捺不住,透過委任律師批蔡男等人的悔意「都只是口頭上的表示」,不足以彌補傷痛,張姓員工的弟弟更噙淚說:「我哥哥一條命,只值50萬元嗎?」請求維持重判。(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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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5:28
更新時間: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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